024 他带坏了她(1 / 2)

('\t\t\t医妃有毒:佞王请自重作者:蔷薇晚

正文024他带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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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一肚子的好学问,为什么当了几年官就不当了?”龙厉并未正面回应,不温不火地问,心里对苏长林却生出一丝敬佩。这二十多年来,大大小小的官见了不少,但多半在他眼底都是蠢物,难得有几个老奸巨猾的还能陪自己玩玩,满足他与生俱来的恶趣味。&/p&gt

“当官有什么好?不如在商场打滚来的自在。”苏长林并未多说。&/p&gt

龙厉却忍不住轻笑,怕是老爷子的这脾气,在官场很难升官,并会招惹一帮子的仇敌,的确不是长久之计。&/p&gt

“看我这个老头子的笑话,你就开心快活了?”苏长林重重哼了声,脸色有些狭促。&/p&gt

“老爷子说的话,本王听了,深受启发。”这是他能说出来最好听的话了。&/p&gt

“你心中有数就成,活在这世上,事情是少不了的,但事情来了,咱们也别怕事。”苏长林再度端起斟满茶水的茶杯,喝了两口,一脸惬意。“当真不喝喝你媳妇做的药茶?不喝真是可惜了呢,不单上口的味道好,还能治治毛病。”&/p&gt

龙厉似笑非笑,这老爷子,临走还不忘对他一番嘲讽,不就是想说要让他收敛收敛恶劣的脾性,管管自己身上的一大堆毛病吗?&/p&gt

“本王毛病再多也不怕,王妃乃妙手神医,本王若有个不舒坦,王妃随时都能治好了,这药茶还是您自个儿留着喝吧。”&/p&gt

这回,咬牙切齿的人成了一把年纪的苏长林,心里怎么也想不通,自家女儿是何等的乖巧聪慧,怎么就生出来这么个嘴巴比毒蛇还厉害的刻薄家伙?&/p&gt

刻薄也就算了,还**裸地在他一个老年人面前秀恩爱?&/p&gt

“得了,赶紧走赶紧走!别再我面前碍眼了!”老爷子不耐烦地挥挥手,若不是他是自己的外孙,他手里的龙头拐杖早就咋上去了,最好是能砸中那张妖孽般摄人魂魄的俊脸,眼不见为净。&/p&gt

“三日后我们离开的时候,老爷子就别送了,毕竟您腿脚不好,免得再磕着碰着——”&/p&gt

“你这是在关心老头子吗?”苏长林怎么都觉得这一番话听着很不顺耳。&/p&gt

“王妃在老爷子的腿病上花了这么多功夫,就算冲着她的孝心,您还是用心调养身子吧。”明显占了上风的龙厉笑着起身,一派云淡风轻,怡然自得的模样,抚平红袍上的几道褶皱,完全不在乎老爷子会不会被气的怒发冲冠。&/p&gt

苏长林头发没竖起来,胡子却是险些被自己拔光了,他在苏家,所有的小辈都战战兢兢的迎合他,唯独这次来了个魔头,心里却暗自发誓,不管怎么着,也要多活几年,免得被这家伙看扁了。&/p&gt

就在龙厉快走出房门的那一刻,老爷子**的脸上,却有了几不可察的笑容,嘴里的茶水不再透着苦涩,反而生出甜津津的滋味。&/p&gt

这人呀真是奇怪,明明看着龙厉百般不顺眼,若是有朝一日这对小夫妻受到无妄之灾,他恐怕也是真心惋惜和遗憾的。&/p&gt

……&/p&gt

龙厉当日走回屋内,推开门,难得看到的不是秦长安抱着儿子的情景,而是她坐在桌旁,面前摊着好几封书信。&/p&gt

她在看信,烛光照耀在她面如白玉的俏脸上,身着一袭紫罗兰色的常服,衣领和袖口闪烁着精致的银线,长发披散在脑后,不用任何累赘沉重的发簪金摇,只是用同色系的锦带松松垮垮地绑着发梢的下端,唇角有着浅淡又温柔的笑容,整个人给他一种从头到脚舒适的观感,仿佛这便是文人墨客极为宣扬的“岁月静好”的本来面目。&/p&gt

即便他放轻了脚步,秦长安还是竖起了耳朵,马上回过头来,朝他粲然一笑。“今天我的人送来了几封信。”&/p&gt

“从北漠来的?”龙厉反应很快。&/p&gt

“是啊,好些人给我写了信,当时走的时候,他们只要把信留在将军府,我大哥便会派手下送到我在金雁王朝的几个钉子手里,再让他们把信小心地传到我这儿来。真是不容易,这些信都走了三个月呢。”&/p&gt

“谁给你写的?”他以长指指向她手里的那封信。&/p&gt

“过来一起看。”她笑着拍了拍自己身畔的位置,龙厉的确朝着她快步走去,却不曾坐上她隔壁的椅子,反而把她整个人抱起,继而取代她坐上椅子,让她整个人亲密无间地坐上他的大腿。&/p&gt

秦长安的眼底闪过一丝无奈,却又无法拒绝他腻人的行为,抬起手里的书信,他自然而然地凑近,俊脸仿佛无意地贴上她的面颊。&/p&gt

她的心,就像是瞬间被热流包覆,或许,没有一个妻子会反感被丈夫捧在手心里疼宠的感觉。&/p&gt

“乱七八糟写的都是什么?鬼画符?”看了几行字,龙厉的耐心就所剩无几,语气透着不耐烦。&/p&gt

“这是小夕给我写的信。”美目狠狠地瞪了他一眼。&/p&gt

“这字还得好好练练。”龙厉不给面子地哼了声,依旧严苛的不像话。&/p&gt

“挑剔。”秦长安努努嘴,又说。“小夕在巫族可不识字,能写成这样,就可以了,再者,就算字不太好看,这画不是挺好的吗?通俗易懂。”&/p&gt

等她抽出最后一张信纸,果不其然,上头不用写的,而是用画的,只是龙厉看了几眼,还是皮笑肉不笑地说。“没想到字写的难看也就算了,连画也不怎么样。”&/p&gt

这人为什么就这么可恶?她又气又笑,恨不得能扑上去咬他一口,不过想想最近这男人在床上犹如一头饿狼,她还是不必把他激怒的好。&/p&gt

她重新将视线收了回来,纤纤玉指轻轻点了点画纸上的小人,巨细无遗地解释到。“画里是书院,这是小夕,他旁边还有不少同伴,再看他脸上有笑,显然已经能跟朋友相处的极为融洽,打成一片。而且这两个同伴肯定是他最喜欢的,头上还顶着名字呢,一个叫王子畅,一个叫白劲廷。小夕挺有能耐啊,我走之前还总担心他会找不到朋友,一个人在北漠皇城孤单呢。”&/p&gt

身后的男人并未开口说话,但是至少在安静地倾听,她唇角飞扬,欢喜地很。“小夕还在信里说了,他已经可以背下三字经,问我讨奖励呢。我的确打算明日出去买些小玩意儿,让人捎回去。”&/p&gt

龙厉的眼不自觉一抽。“他都十一岁了,居然刚刚背下三字经,还敢问你要赏?”&/p&gt

“难不成你还指望一个不识字的孩子在一年内将四书五经倒背如流不成?”秦长安一听他嚣张的问话,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p&gt

“本王十一岁的时候——”&/p&gt

秦长安一把捂住他的唇,不想听他谈及自己张扬跋扈的历史,将小手抽回来的那一刻,已然利落地拆开另一封。&/p&gt

“这封信是夜清歌写给我的。”&/p&gt

“不许看。”某人直接把手压在信纸上,霸道的宛若暴君,一想到那个妖娆的满身风情的男人,他就一肚子的气。夜清歌是小倌倌里出来的男妓,除了那张脸还能看,当真是个最底层的小人物,换做平日,龙厉便是一眼都不会看。&/p&gt

可是在北漠的时候,因为他顶着明遥的身份,夜清歌竟然三番五次跟他对着干,还试图争宠,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要得到秦长安的注目,他怎么可能让秦长安看这个卑鄙小人的信?&/p&gt

这回并未生出任何一点怒气,秦长安怡然自得地点点头,很快拆了下一封信。&/p&gt

脸上不动声色,龙厉的眼角余光扫过,夜清歌的字迹普通,甚至有些飘摇,怕也是个识字不多勉强能写上信的家伙,肚子里没有太多墨水。&/p&gt

但这封则不同,墨迹极为端正潇洒,还透着几分飘逸如风之感,字如其人,这封信的主人又是何许人也?&/p&gt

“谁写的?”&/p&gt

“吴鸣啊,如今他是我在北漠的管事之一,据说管理商铺的能力不差,看来他是想通了,打算一心一意走商道。”&/p&gt

吴鸣?吴鸣不就是真正的明遥?&/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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