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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风伸手感受了下风速和风向,不动声色的观察着四周。
他的雇主此刻应该已经搭乘私人飞机成功落地,对于这个雇主,他所了解的信息并不多。
只知道对方叫施宁良,是个大有来头的京城太子,出手阔绰,他只需担任一个月的保镖,酬劳就有千万人民币。
他从特种部队退役后,应友人的邀请加入了雇佣兵小队,过得是刀口舔血的日子,脑袋随时随地拴在裤腰带上,把每天当成最后一天随心所欲的过。
然而一次执行任务时,他被反叛军的狙击手击中,虽捡回了条命,却无法再适应恶劣复杂的环境和高强度的行军,草草结束了雇佣兵生涯。
好在银行卡里剩余的佣金还够他生存,回国后他的生活也过的算丰富多彩,应聘上了军训基地的教官,整日和一群学生为伍,偶尔能让他回忆起那段刺激的人生。
一周前,一位以前同在部队的战友联系到他,开头两人也算老友相见般互相唏嘘了会儿,后面战友就切入正题,问他的身手现在还保有几成。
他笑了一声,站起来活动了下筋骨,不出三十秒就把战友打趴在地上,后者终于说明了来意。
战友现在为富人工作,担任他们的随身保镖,前段时间,京城豪门施家的太子爷说要跑到南方来闲逛一番。
这位施宁良,可是施家的宝贝,从小娇生惯养,无论出门还是在家,随时随地都有明处和暗处的保镖保护着,这次下南方,亲自开口说只需要一位保镖就够,其余的全都不要。
战友想到了曾经在特种部队被称为精英中的精英的袁风,这才找到他,试探一番底细和询问他的意向。
袁风底子虽有损,但却是实打实从各种残酷的战场上七进七出阎王殿的人,不是一般的保镖能比的。
听完报出的价格后,袁风自然欣然同意,三天前,战友电联他,说施家决定聘用他。
他提前两个小时来到机场摸透了环境,剩下的就是等待。
多年的亡命生涯造就他的高度警觉和注意力,而当那个照片上的施家太子爷出现的时候,他一眼就锁定住了。
袁风很确定,施宁良是个男人,但单看他的外表,有的人可能真的无法分辨。
长到腰的黑发,白到反光的亚洲人几乎无法天生拥有的冷白皮,黑色的口罩遮住了大半的小脸,随行的人推着行李车恭敬的跟在他身后。
走到接机口了,袁风单手接过行李箱,打量着施宁良。
他净身高192,对方矮了他半个头,看上去186上下,露出的皮肤嫩的堪比新生儿,一双猫眼,眼尾勾人,若不是他扁平的胸部和明显的喉结,袁风会真的怀疑是施家把女儿当男人养。
对方似乎察觉他的视线,不再看手机,抬眼和他对视,随即眼睛成弯月状,似是在笑。
“少爷,千万要注意安全。”
随行的人罗里吧嗦嘱咐了一堆,听的袁风直翻白眼,最后对方调转话头,让他一定要保护好少爷,照顾好他的起居。
“打住。”袁风抬手,“我只是他的保镖不是保姆,该我负责的我一定负责到底,不该我管的麻烦另请他人。”
“你!”
“好了小龙,你回去吧,不要让林叔等久了,我这么大个人了,还照顾不了自己吗。”
声音意外的有磁性,并不低沉,但能听出股柔劲。
小龙一步三回头的好不容易被打发走了,袁风嗤笑一声,转头说:“走吧施大少爷。”
“好,接下来就麻烦你了。”
“你是我的雇主,花了钱请我,任何麻烦都不是麻烦。”
施宁良笑了几声,迈开长腿径直往前走,他跟在身后一步远的位置,时刻提防着。
上了车,施宁良自然而然的坐到后座,袁风系好安全带丢给他一个手绳样式的饰品。
“这里面有GPS定位器,扛得住各种极端环境压力,洗澡也别摘。”
“好,谢谢你。”
施宁良把口罩摘了下来,袁风从后视镜里看到那张完整的小脸,挑了下眉,这男人长得比他见过的任何女人都要美上三分,眼角的泪痣配上这张脸,让他看起来就像故事里美艳无比的魔女。
袁风很少用绝色来形容一个人的外貌,施宁良却能甩绝色一条街。
“你那张脸,还是遮一遮。”
袁风发动车子,不紧不慢的说。
“嗯?为什么?”
“太惹眼了,容易发生意外情况。”
“是吗。”施宁良摸上自己的脸,“我觉得我长得一般啊。”
这话要是让那些追逐美貌的人听了,怕是能哭出一个太平洋。
“而且。”施宁良上身靠了过来,“不是有你吗,袁风。”
最后这句话他压低了音量,贴在袁风的耳边说的,语气里带着笑意。
“随你,我直接送你去酒店。”
“我改变主意了。”施宁良背重新靠回
', ' ')('椅子上,姿势优雅的翘着二郎腿,眼神如同豹子盯着猎物般看向袁风露出来的耳朵。
“我要跟你住一起。”
“什么?!”
他惊得直接扭过头来,满是疑惑的看着施宁良说:“我重申一下,我不是你的保姆。”
“我知道,为了能更好的保护我,和我住在一起,不是更好吗。”
“再说了。”他把玩着发尾,“我不喜欢住酒店,要么我买套房子你搬进来,要么我住你那儿。”
这完全只有一个选择,S市现在购房限制,短短一天时间内根本不可能买套房下来住进去。
“你可以住我家,我去住酒店。”
“我加钱,五百万。”
嘁,以为他是能用钱收买的?
“一千万。”
........
“两千万。”
袁风不说话了,默默的把头扭回去,有钱能使鬼推磨,他还没成鬼呢,没有人能抵抗金钱,三千多万,这绝对是他已知的单人最高价,何况还不需要去战乱国家和极端环境。
认命的往自家方向开,路上施宁良倒是很安静,偶尔看一眼手机,大多数时间都在闭目休息。
他的房子买在三环外,是个老小区,也才9楼,算上公摊面积一共120平米,顶层,三室一厅,能让他毫不犹豫买下来的是那个附赠的顶楼。
倒不用他喊,一到小区施宁良自动醒了,下车环视着小区环境。
“挺好的,有生活气息。”
“您要是闲偏僻和老破小想走,我半夜都能爬起来送你去市中心的五星级酒店。”
“不会的,我喜欢这。”
袁风不以为然,出了电梯拎着他的行李箱打开门,让太子爷进了屋。
大老爷们住的地儿,就别指望收拾的能有多干净整洁,沙发上随意的丢着衣服,茶几上还有没喝完的易拉罐啤酒,好在没有异味,不然他得尴尬一会儿。
施宁良丝毫没有外人的样子,他来回看着三间房,顺手指了一间,“我睡这间房。”
“不好意思,那是主卧,我睡的,你如果不介意睡我的床,我可以让出来。”
“那你让吧,睡我隔壁。”
袁风气的咬了咬牙,看在钱的面子上,他忍。
“我给你换被子。”
“不用,就这样。”
袁风不怀好意的开口:“上面可能有我的体液和气味,你是我的老板,我不能糟蹋你。”
施宁良表情愣了下,随即笑了,显得泪痣无比勾人,他盯着袁风,眼神能拉丝。
“那不是,更好吗。”
袁风之后回想起来,他当时就应该果断的把施宁良打晕送去酒店,就没有后面的一系列破事了。
他自认聪明,没想到这个时候没认识到施宁良的本性和动机不纯。
他在心里骂了句有钱人果然都是变态,把行李箱拎进主卧,他衣服不多,每个季节都是固定的几套,穿完就扔。
施宁良带的衣服也不多,问就是当地买。
等施宁良收拾完毕从房间出来,已经是晚上6点了。
“我饿了。”
施宁良早早的换上了睡衣,长发扎成松散的低马尾,几缕发丝滑下来贴着脸,有种朦胧的清纯美感。
袁风是没有什么烹饪技能的,他唯一做出来能吃的东西,就是挂面和泡面。
“叫外卖吧,你睡衣都穿上了也不好出去吃。”
施宁良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我不想吃外卖,冰箱里有食材吗。”
他边说边走近冰箱,拉开门,保鲜层只有一把青菜和几个鸡蛋,啤酒倒是挺多,冷冻层连个菜和肉的影的看不见。
“煮面行吗。”
袁风耸了耸肩,准备下厨敷衍了事的时候,施宁良把青菜和鸡蛋拿了出来,重新扎好头发,找了圈没发现围裙的存在后,撸起袖子开始洗菜。
他看着那个洗菜开火熟练的背影惊掉了下巴,这人居然会做饭?!
等那人端了两碗面出来,袁风乖巧的坐下来尝了一口后更震惊了,他娘的味道比他做得不知道好多少倍。
他吃的囫囵吞枣,对面的施宁良很斯文,吃个面条都像穿着西装坐在米其林三星级餐厅里。
袁风连汤都喝干净了,他还剩了三分之一没吃完就撂筷子了。
“不吃给我,不要浪费粮食。”
施宁良大方的把碗推了过去,他把面条倒进碗里,几下解决。
他吃的热火朝天,没注意到施宁良盯着他看的小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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