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t<h3id=”htmimu”>要是这样叫哥哥,还不如说是大爷</h3>
乔博森来了,开着他那辆白天极其招摇的黑色大奔,只是在这样的黑夜和暴雨下,也招摇不起来了,要不是双闪灯左拐打得很亮,陆欢歌还沉浸在王渊和谭诺晓的闹腾之中。
依旧是那二八分蹭亮的头发,打开车门下来的时候,乔博森怒骂了一句:“s-hit,什么鬼天气。”
顾青远是让他来接人的,可他一门心思不在人上,陆欢歌瞧着他心疼地回头张望车子,嘴里还嘟囔道:“今晚不洗车,明天亲爱的奔奔就要废了。”
他有洁癖,有点严重,陆欢歌挑挑眉,这她见过。
连谭池这么小的孩子,对某人踩一脚地,看一下原本干净被污水弄脏的鞋子摇一下头的行为,都有些鄙视。
乔博森眼睛观察事物超级细心,在广毅练出来的,准确地说在顾青远身上练出来的,好基.友怎么练出来的,靠的是眼睛和心。
看着被雨衣帽檐稍稍挡住的小眼神,呦呵,小不点还鄙视起他来了。
乔博森一走到陆欢歌面前,以为谭池是她的学生,因为天气,没有那个心情顾及不远处闹着别扭的两个人,而是用不大不小的力道掐了掐谭池的脸蛋:“有没有人教过你礼貌啊,我们第一次见面,你小大人似的用这种眼神瞧我,哥哥老不高兴了。”
哥哥?陆欢歌觉得自己前年的年夜饭都要吐出来了,乔博森他怎么就能……这么不要脸呢,以为穿了一身纪梵希就赶时髦了,切,那个二八分的发型还不知道是民.国啥时候的呢,要是这样叫哥哥,还不如说是大爷。
“快点去车里吧,这雨大的,渗人啊。”
乔博森拿过陆欢歌手里的伞,替一大一小撑着,自己大半被淋湿,说实在的,陆欢歌认为顾青远能有乔博森这样的朋友,太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