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烦(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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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摸着我现在一定写了不止七千字,但我对于接下去的剧情一筹莫展。

准确而言,我是对正确的剧情一筹莫展,但是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倒是一如既往地可以写很多很多。

我是我,小沈是小沈。

但这个世界上一定还有千千万万个我和小沈。

他们的故事可就太多了。

我现在就可以举出一个例子。

从前有一个alpha,他单身多年,没有性生活,活得很自闭,一心扑在事业上,别的没有,除了钱多。

他有一个年轻气盛的大侄子,一心觊觎着自己的财产。

但事实上,大侄子觊觎的只是他叔叔的肉体。

经过各种误会和狗血,终成正果。

那么,这个我和小沈就是一出平淡无奇的耽美小说剧情。

如果,经历种种磨难,互通心意之后不幸别离。

那么它就是一部写得还行的耽美小说。

如果,大侄子的爱不能被叔叔接受,两人在事业上争锋相对,最后叔叔赢了侄子,侄子在穷困潦倒中自杀。

那么它就是部毁誉参半的神作。

我可以给它写个结局。

多年后,我不再年轻,我能感受到曾经的生命力正疯狂流逝。

皱纹爬上眼尾,早晨我照镜子,黑发中的白发竟如此显眼。

即使花了大价钱保养,还是会老。生老病死,我一个也逃不过。

我位高权重,我孤家寡人。

秘书将今天的日程递给我。

我看了眼日期,对他说:“下午的日程推了。”

我能想象到,五年前,在一个又小又破还漏水的出租屋里,他用刀片割开了自己手腕上的动脉。

鲜血喷涌而出,浸透了泛黄的沙发,连同里头破破烂烂的棉花。

想到他,很奇怪,我并不感伤,只是有些怅然,可能我就是那种天生的冷血吧。

除了在他的墓碑前放一束花之外,我不再缅怀。

我把我刚刚想的说给小沈听,小沈说:“你早该这么写东西了。你要是写这种网文,你早就红了。”

我摇了摇头,说:“这种东西写出来我心里不舒坦,因为我没钱,写出来总感觉心虚得厉害。”

“再说,成名都看机遇,混不好的,天天抽风屙烟,哪哪都一样。”

就像我并不喜欢ABO一样,但我的世界就是一个ABO的世界,那又有什么办法呢。

A牛逼,B平庸,O好看。

明明白白。

即使是所谓的非典型,也逃不过那个框架。

就像是人不能不呼吸空气,有的氧气多,有的氧气少,但肯定要呼吸。除非你不是人。

好烦。

当我处于暴躁边缘的时候,幸好,第一盘菜端上来了。

前菜。

一个大理石纹样的盘子上放着两块杏仁片点缀的面包。在这种餐馆吃饭,对我来说就是体验生活。

首先,我不能用手把那面包拿起来吃掉,而是要用叉子把它叉起来,慢条斯理地把它吃掉。

就算我已经饿得想要狼吞虎咽。

他妈的。

要是我穿着破夹克,大裤衩过来吃饭,我就完全没这样的顾虑了。

我身上的衣服限制了我,也限制了小沈,我们披上人的外衣后,行事也必须像上等人。

正是我们自己往我们自己的身上套上了枷锁。

还有他人的注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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