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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公主?脱光衣服(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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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星玫的后台比谁都硬,就算我不出头,最后也会平安无事,这等顺水人情岂可放过。

果然,一切如我所料,巴闭的老爹只是个下级军官,没什么背景,军部侦办态度不甚积极,后来听说皇宫派出了密使,军部便草草结案,让此事不了了之。

我为着好友惨亡,送了大笔金钱给巴闭老爹,他感激涕零,直说我是世上最有义气的好人。

我是无所谓,反正这笔钱是星玫心中难过,偷偷拿出私房钱要我转送的抚恤金,又是顺水人情一件。

不过我没从中扣上几手,算来也对得起和巴闭朋友一场了。

过得数日,不知星玫向她父王说了什么,军部执行来自皇宫的勒令,让我由一介兵丁,越级直升为百夫长,理由是:能力杰出,办事得力。

哈!真好笑,我有什么能力杰出?又有什么得力了?莫非是我床上功夫杰出,每晚干得你女儿死去活来,十分得力吗?这点倒不必客气。

还没比武,就给一向看不起的我夺走了百夫长的位置,苏氏兄弟气得牙痒痒,但也无力改变既定事实。

至于我,当然不理会这两条斗败的狗,从长官手中接过印信,正式当我的百夫长,并且执行我被赋予的动人任务:调一名叫“夏兴眉”的新兵,进房当随行勤务兵,每日调教她应有的军中礼节,开发她诱人的娇躯。

命运转轮在时光之河中激烈转动,在军中胡天胡地,混吃等死的我,全然想不到这年秋天,将与星玫一同迎接生命中的另一个转折点:阿胡拉玛之战!

自从奸了公主,把纯情可爱的小星玫骗上手之后,老子升官发财,不但国王升我当百夫长,连远在边境的变态老爸,都遣人送来家书,说我终于洗心革面,奋发向上,他心里十分欢喜,对得起我们法雷尔家祖宗云云。

屁话说得很多,零花钱也没多加一点,变态老爸一生公正廉俭,连得了七年的最佳公务员奖,我看王国内的贵族,就以他干得最窝囊了。

从步兵升为百夫长,心里很爽,但真正得意的,还是可以每天躲在个人办公室里,调教可爱的小星玫。

凭我高超的床第技巧,要摆弄这初尝男女欢好滋味的小雏儿,再易如反掌不过,每晚不同的花式,让星玫羞红了脸,却又迫不急待地想尝试。

而我更从那本淫术魔法书的注释中,解读出一种特殊的紫红色结界,当我在交媾时施放,就能维持金枪不倒,同时汲取女方的纯阴真元,滋补自身血肉。

研究出这秘法,最佳的练习对象,当然就是武功不高我一百倍,起码也高我几十倍的小星玫。

练习魔法,本该使身体越来越虚弱,但每次欢好后从星玫身上采补的结果,却让我身体日益健壮,连带地也使魔力增进,能使用的淫术越来越多,每次都把小星玫逗得欲仙欲死。

可是,世事岂能尽由人意,星玫虽然与我恋奸情热,但是从小受的皇家教育,却让这位小公主多方矜持,别说不肯陪我玩肛交、口交的激烈把戏,就连握一下肉棒都大呼小叫,让我好没趣。

我坚持到后来,她就哭哭啼啼,说我不疼她,只会逼她做这等龌龊事情,甚至还端起公主娘娘的臭架子,斥责我无礼。

哼!公主?脱光衣服,还不是小婊子一个,有什么了不起的!

结果,有她在身边,我等于被限制住,往常妓馆中的花天酒地,现在通通没法做了,加上公主娘娘又端他妈的臭架子,我越想越火大,索性偷偷申请外调,一切活动都瞒着星玫,当军部命令下来,她知道已经来不及了。

星玫改扮加入御林军,是瞒着国王陛下的,她曾对我说过,她仰慕武功绝世的二皇姐,以女儿之身指挥大军,征战沙场的英姿,缠着二皇姐传授她武功后,极想一试身手,所以不顾女官们的反对,利用空闲时间,偷偷改扮加入御林军。

换言之,我一旦外调,她自不可能跟上来,我就可以从容将她甩开,从此到外头花天酒地,任意逍遥了。

一切事情正如我料,知道我转调外省的星玫,哭闹不休,但是也无计可施,眼看我收拾行囊,转任他方。

只有一件事令我大惑不解,当初我请调的方向,是离王都遥远,南方的海港大城,但颁下来的军令,却把我调去东方国境上的阿胡拉玛城,那里虽然尚算富饶,却是民风纯朴的农业地带,把我调去那里,岂不是闷死人了。

不过,只要能先甩开公主那臭小婊子,什么也不管了,老子拍拍屁股,走马上任也。

在阿胡拉玛城,我一样是百夫长,每天的带兵操练都胡混过去,这里没什么大妓院,娼寮里的公用军妓都是庸脂俗粉,看了就倒胃口,军队里是有几个女将,姿色不错,但多半是认为我武功低微,连正眼也不瞧我一下,哼!有什么大不了,我好稀罕吗!

趁着空档,我专心研究淫术魔法书里头的奥秘,更发现了一种名叫“淫蛊”的生化秘药。

让女性服下,只要听见一种特殊音律,就会变得淫乱无比,难以自制。

书上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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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种叫做“哭竹”的植物作成吹哨,就可以发出那种高频率的特殊音律,只有被中了淫蛊的女性,还有兽人族听得见,十分安全可靠。

我大感兴奋,哭竹甚是稀有难寻,但恰好此地便有数株,可见老天要助我成事。

花了数天时间,削竹练蛊,开始准备一切,这天,正采购好配合的数种药草,路过军营,忽然听见有人提起我的名字。

凑近过去,原来是几名我麾下的十夫长,在那边聚会,说我坏话。本来这也没什么,不过几个家伙越讲越起劲,大有意思付诸行动,我不得不竖起耳朵,凝神细听。

原来,几个王八羔子不安好心,打算在明天,以向我祝贺为名,送我一坛酒做礼物,一举把我了掉。

“怎么做?要在酒里下毒吗?”

“这招太老套了,了无新意。”

一名红发的十夫长小声道:“我们家乡有种液体火药,我们装个满满一瓶,那小子只要把瓶子一开,嘿嘿!立刻炸得他面目全非,下半辈子比死还惨啊!”

我听得暗暗心惊,这家伙居然出此毒计。当下不动声色,预备在他们明天献酒时当面拆穿,逼着几个王八蛋给我大口喝下去。

哪知道,第二天,我大清早就接到命令,命我率领本队弟兄,往东边巡逻,为期三天。

我知道城里常常派出数个百人队,定期外出巡逻,不过这责任从来没落在我们头上过,虽然疑惑,但没有抗命余地,率领本队人马往东而行。

阿胡拉玛城位于东方国境,往东走出十数里,越过摩萨岭,就是伊斯塔大公国。

他们国力不如我们,但军力之强却不容小觑,每隔五六年,就会向我们发动偷袭,掠劫国境边的财富。他们采用骑兵,来去如风,委实难以防范,因此,城内定期会派出巡逻小队。

上一次伊斯塔军队侵入,是三年前,照时间来算,现在正处于高枕无忧的安定时间,然而,命运这东西之所以充满讽刺,就是因为它从无规则可言。

眼下正值秋季,满山枫红,蝉呜不绝,和风中夹着淡淡干爽的凉意,很适合行军。

我们是步兵队,行军到第二天,我偶然找着了最后的几味药草,急忙下令扎营做饭,全队开起小差。

将材料混在一起,念过咒语,炼成淫蛊。我看着装盛淫蛊的磁瓶,心里得意万分,正寻思该拿谁当试验品,忽然侍从兵报告,有军中弟兄求见。

昨天忙着行军,几个王八羔子没有机会送酒,算来他们今天也该来了,我冷笑着,吩咐接见来人。

人进来了,却不是那几个王八羔子。

头低低的,个子瘦小,军服上满是尘土污渍,还没开口说话,就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我一听那哭声,心里就凉了半截,再低头看清那张哭脸,登时魂去了一半,却不是星玫小公主是谁?

“你……你怎么会来了!”

“人家…呜……人家想你嘛…你一走就那么久…呜…答应的信也不写…说过的话全都不算数…呜……你、你…你这个大骗子……”

听她哭得伤心,我连忙搂过她,轻拍粉背,柔声呵护。王都距离此地,纵是快马在官道上不停奔驰,也要跑上六七天,她小小年纪,公主千金之躯,从未到过王都以外的世界,只凭着一股思念,竟这么千里迢迢地赶了过来。

看星玫的俏脸上满是憔悴,路上自然大受风霜之苦,我心中感动,握着她手,低语安慰,说的当然是陈年老词,反正管用就行。

小丫头的武功,我万万不是对手,但小丫头的心思……我要掌握她,实在太容易了,没几下功夫,便给我哄得破涕为笑。

“啊!这瓶东西是什么啊?”

星玫发现了我随手放在一旁的淫蛊,将磁瓶拿起来把玩。我一想,这正是大好机会,骗小丫头喝下去,让她淫兴大发,就在这里要了她,于是随口说是水果酒。

“酒?那刚好耶!”

星玫将磁瓶放到背后,俏皮一笑,再拿出来时,竟是两个一模一样的磁瓶。

“我刚刚进来的时候,有几个你的下属,说是很仰慕你这位长官,要送酒慰劳你,湛蓝哥哥,你真是英雄了得,就连部下都这么爱戴你。我们一起喝了这两瓶酒好不好?”

慰劳我?送我下地狱才是真的。看着两个一模一样的瓶子,我口水猛吞,就是不知该如何分辨。

酒我肯定是不会喝了,但小星玫一开瓶子,喝下淫蛊当然很好,要是炸了开来,让她的秀美娇容变成花脸猫,那可大大糟糕。

我愣了好半晌,这才以“公物中不得喝酒误事”的正经理由,暂缓处理这两瓶要命东西。

“星玫,分开几个月,可把我想死了。”

我笑着搂住她的细腰,缓缓往上婆娑,内中意义不问可知。

“你又说公务中不可以误事?”

“我没有误事啊!我在尽我长官的职责,好好调教属下二等兵军中礼节。”

星玫的小酥胸被我一摸一揉,眼神都柔媚了起来,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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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了几个月的肉体,自然情动。

我吻着她,正要帮她解扣子,忽然门外有人大声嚷嚷,要禀告紧急军情。一名二等兵像死了老爸一样,呼天抢地,冲了进来。

“报……报告长官!有弟兄发现伊斯塔的大军,马上就要杀来了!”

伊斯塔的骑兵团,总数两万五千人,全数是一等精兵,正面碰上,我们这一百人只有全军覆没的份。

他们正往这方向来,就算我们立刻逃跑,他们骑的是快马,我们只有两条腿,距离阿胡拉玛城又有一日距离,铁定被他们追上杀光。

全体弟兄都感到奇怪,虽然说我们与伊斯塔军撞个正着,但照理说,另一队走向北方的骑兵侦察队,该更早发现敌人,发火箭烟花警告,那样我们几个时辰前便会看到,应付上有余裕,不至于像现在这般进退维谷。

全队一百人,只有星玫刚刚骑来的一匹快马,这时,一百双眼睛都盯在我身上,认定我这长官会舍弃属下,骑马逃生。

“波塔·恩格,你骑上这匹快马,立刻回城求援,请他们派人来援。”

众人都感奇怪,为何我不放火箭烟花,却命人回去报讯,更纳闷我自己怎么不担了这优差?

星玫敬慕的眼光瞧在我身上,我却是有苦难言。

我国军法极严,在此时抛下部属逃生,军法从事,不死也是残废,我纵想用贵族特权逃避刑责,无奈变态老爸一定不肯站我这边,何况星玫这匹快马已给她骑得半死不活,跑不跑得快谁晓得,要是被人家骑兵追上,照样得死。比较稳当的方法,是在此拖延一阵,真正危急时候,了不起要星玫背我逃命,她轻功极好,山道上跑跳如飞,骑她比骑快马管用。

至于不放火箭旗花,却是另有用意。

我叫所有士兵脱下军装,将身上衣服撕得破破烂烂,你打我、我踹你,弄得狼狈不堪,埋起所有装备,所有人装成土匪盗贼模样,之后交代计策。

众人听完后俱是满面惊疑,但横竖也没更好的方法,加上看在我没舍众逃生的份上,答应依计而行。

星玫是女儿身,又是公主千金,当然不好同样办理,我要她躲在一旁,随时看我眼色做事。

当伊斯塔的前行军来到,我们一伙人从隐蔽处嚷着围上去,要他们交出买路财。

伊斯塔人显然把我们当成了疯子,再不然就是以为我们饿昏了,发出一阵难听的哄堂大笑。

火箭烟花一放,白痴也知道我们是军队,连伪装的可能都没有。

我曾听变态老爸说过:他曾听说,伊斯塔人的祖先,是干盗贼起家的,后来留下训示,遇见被逼急的盗匪,要网开一面。

这传闻不知是真是假,现在冒险一试,我已向藏在一旁的星玫连打暗号,随时背我逃走,不料这计策果然成功,几名高级军官模样的伊斯塔人,哈哈大笑后,命令士兵丢了几袋粮食下来,要我们好自为之。

庆幸得计,我们正要走开,忽然一个小兵跑来嚷了几句,说是主帅要问我们情报。

一问主帅的名字,我的心险些从胸口跳出来。无怪只区区两万人,便敢硬撼阿胡拉玛城,原来竟是鼎鼎大名的血魇大巫师亲自领军!

这人是伊斯塔排名第一的大法师,擅长各种魔法妖术,论及黑魔法的修为,能比得上他的,实在不多,我那几手小伎俩,压根儿就不能与他相提并论。

血魇更是出了名的残暴好色,三年前随军入侵时,一夜间虐杀了过百美女,当时老爸在另一头边境给缠着,无法分身,给这淫魔连败我军,气势无俩,最后是翎兰公主亲自上阵,天马一刀,斩得他开膛破肚,拖肠逃命,最后听说是凭着绝世妖法保住一命,却从此立下血誓:终有一日,要将翎兰调教驯服,成为他胯下的忠心性奴!

话放得漂亮,但做不到就只是斗败的狗在哀嚎,不过,当他现身时,我还是吓了一大跳。怎么名动大地的血魇大巫师,竟然是个千娇百媚的艳丽女子?

起初以为认错,但听士兵们的叫法,果真是此人。她举手投足,艳光流转,莫说是伊斯塔人,就连我身边这群不成材的东西,都露出色授魂予的蠢样。

血魇身边跟着四名血奴,俱是高大的狰狞巨汉,每一个的体型都起码有我三倍大。他们步行而不骑马,因为世上只怕没有马可以承受他们的体魄。

四人目中无神,但看得出俱是一等一的高手,我听变态老爸提起过,有些巫法高手能以药物迷惑人心,再炼制成没有意识,悍不畏死的奴才。

这手本事我倒想学,要是能给星玫喂上几粒药,她从此以后乖乖听话,岂不非常理想?不过,要是副作用是变成这种身体,那就当我没说过吧!

“本法师的巫法能透视人心,在我眼中,天下间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当听完士兵对我们这群“盗贼”的介绍,血魇这么低声说着,那声音竟又变为雄伟男声,去!终于见到个男人,比我那变态老爸还变态得过份。

话放得漂亮,做不到也没意义,打三年前之后,全大地谁不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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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你是个光会放话的家伙!

我不想说自己是盗贼首领,无奈手下这群蠢猪的眼神早已将我出卖,当血魇问起问题时,我给他胡言乱语一通,血魇目中露出怀疑,忽而异光大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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