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font-size:16px">从我有记忆以来,我就从未和宋翊分开过。
说好听是有缘,说难听是倒霉。
由於我们俩家,相隔不远,父母又刚好是公司的同事,故会常到对方家做客,要不就是两家人一起出游。
也就如此,我们上同间幼稚园、小学、中学、补习班;玩的游戏、学的才艺、看的影片、听的音乐,也都一样。
甚至是喜欢吃的、日常用的、出门穿的,几乎不是雷同就是同款,Ga0得大家都以为我们是异卵双胞胎。
十四年的相处,让我们熟悉且了解彼此,之间也未曾有过私事及秘密。假设想藏,也躲不过各自的眼,乾脆不要有,就好——
才怪,我还是有秘密的。只是这个秘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也从不打算告诉别人。
而,这个秘密,不是其他。
就是我喜欢宋翊。
虽然我很清楚地明白我和宋翊,也就点到为止,不会深入,也不会超出,更不会友达以上。
就连时间也在无声证明,这辈子,我们只能是情同手足的朋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於是到後来,我选择退让。
伪装成挚友,周旋有他的地方,在他可能需要我时,即时伸手帮他。
虽然根本没有过。
本以为可以一如往常,我陪他他陪我,过着我自认为快乐的日子。
可是突然有一天,燕婷出现了。
她轻而易举地得到了宋翊所有注目,站到我梦寐以求的位子,彷佛这一切对她来说,只是垂手可得。
但,即便如此,我却没法讨厌燕婷。
因为,在她悄然无息抢走他的同时,她也温柔敦厚地对待我,我也藉此从她身上深刻T会到——
长情的陪伴,b不上命中的注定。
唯有放手成全,才是善待所有人,最好的方法。
所以,该走的人,是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他们美满幸福的未来,不该有我,我是wUhuI。
是多余的。
多余的麻烦。
也是,最令人作呕的存在。
陪燕婷逛完街後,我并没有马上回家,而是跑到家附近的公园,无目的地闲晃。
夜晚的公园着显寂寥清静,见不到一丝生机,只见得几盏忽暗忽明的路灯,肆意地打亮一旁无人的游乐设施。
冷风飕飕吹着,树叶的影子倒影再灯下,大幅度地摆动,随之伴风掉落地面,慢又轻。
宛如我心碎。静而无声。
我很喜欢这里。
因为,这里没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