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t“只有笨蛋才会为妖怪送命!”白龙面无表情,甚至是种冷漠的绝情道:“这种事情,我绝不允许!”
“不要啊,白龙!”万莫星吼道。
但白龙没有丝毫的犹豫,手指松开弓弦,顿时金色之箭急速划破虚空,毫无偏差的横穿过间白的身体。本就是法术所成的虚空之箭,白龙用自己至阳至刚之血作为力量,这一箭便是可以射杀一切妖物的诛魔之箭。没有任何的血迹,间白甚至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便倒在了地上。
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吧?间白弥留的最后视野中看到的依然是这片郁郁葱葱的绿草地。那个时候,便是在这里遇到了那个孩子。
作为天生的妖怪,寿命是接近于千岁。可是从出生开始,就从未离开过那片森林,从未离开过家族。每天重复着同样的事情,可是这样又有什么意义,猫天生就是应该出去冒险的生物。所以才成年后不久,自己便决定离家出走,去看看外面的人类世界。
人类的世界对于它来说,是如此的新奇。仗着自己的血统,虽然不能变化为人,但是欺压一下同族的流浪猫或是什么低等小妖怪,他在城市里面过的还是相当逍遥。当年消瘦的小蛮腰已经肥了两圈,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过了过久,他却始终感觉不到开心。直到和那个孩子相遇。那个时候,正是春日吧。
那日,一如既往的欺压完小妖怪后,正在树下心满意足的午睡,却忽然被谁抱了起来。他极其不耐烦的睁开了眼,看到的是一个六七岁的人类小女孩。正想看新奇玩具一样的盯着他。
他忽然想到了人类社会中恐怖的“熊孩子”传说。
“是猫咪诶!”孩子忽然笑了起来,一把便将他紧紧抱住,像是哄孩子一般,“猫咪不要怕,刚才的大狗已经被我赶走了!”
大狗?这是什么情况?居然被这个小不点人类当做一只普通的流浪猫,真是奇耻大辱!
“本大爷可是恶名昭彰,臭名远扬,无恶不作,鬼见鬼泣,神遇神哭,名动岵江的大猫妖!”他忍不住吼道。
“猫咪会说话诶!”没有预想中的恐惧和哭泣,这个孩子反而像见到了新奇玩具一般雀跃起来。然后他终于第一次见识到了人类“熊孩子”的可怕。被抛高,发型被无情的弄乱,尾巴扎了蝴蝶结,甚至被令人发指的画了眉毛……如果这个样子被家里人看见的话,这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了吧,不,是下辈子都没有脸见猫了。一直到天黑,那个孩子才恋恋不舍的准备回家。
临走前,孩子忽然含着手指一脸认真的问道,“猫咪,你叫什么名字?要不我给你取一个吧!叫做……”
“间白!”他对着这个孩子说了今天中的第二句话。当说出口后,他才后悔,怎么会那么轻易就把自己的名字告诉给了人类的孩子。名字对于妖怪来说可是意义重大,因为名字中有着灵魂的一部分。把名字告诉对方,就等于将灵魂交出,如果遇到邪恶的阴阳师的话,便会被收为式神,供其差遣。所以对人类说出真名,是妖怪中的一大忌讳。不过幸好,对方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小孩而已。
“间白!”孩子又一次雀跃起来,“那间白,我们明天见哦,你还是在这里等我,我会给你带好吃的!”
谁要和你明天见啊!间白摇着尾巴心中默默想到。
但第二天,鬼使神差的居然真的又回到了这片草地。然后又是继续惨不忍睹的一天。天黑时,孩子同样雀跃着告别和约定下一日的相见。
明明心中觉得神烦,却依然不自觉地一天又一天的来到这片草地。或许真的是因为名字中有灵魂的缘故,一次一次的被叫名字,两者之间便会产生情感和羁绊。只要看到那个孩子笑着和自己摇手,呼唤自己的名字,一整天都会感到很开心。
人和妖怪,原来真的能成为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