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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人情之恩(1 / 2)

('\t\t\t筱雨朝着他的背影回了挥拳头,却也没将他的话放在心上。

她的手不是端锅拿铲的,而是拿手术刀的,做出来的饭菜能入口就行,哪那么多要求。再说是他自己死皮赖脸跟上来要来她家吃饭,这人得了便宜还卖乖。

午睡过后,长虹见今天那位大哥哥没在家里,顿时吵闹上了,巴着筱雨问她大哥哥在哪儿。好不容易把长虹的注意力引到了别处,洁霜又凑上来问道:“二姐,那个大哥哥是什么人?”

洁霜问得有些小心翼翼,筱雨看了她一眼,见她眼里似乎有些恐慌,心里琢磨了下,方才明白过来。

可能洁霜是误会了余初的身份,认为余初是她未来的姐夫。洁霜是害怕她这个姐姐会嫁人,嫁了人后便会抛下他们。

筱雨心中叹了口气,揉了揉洁霜的头发,见她仰起脸来可怜巴巴地望着她,心中的柔情顿时满溢。

“不过是个陌生的客人,不是什么重要的人,洁霜不用去在意。”

洁霜仍旧放不下心,爹娘和大哥的失踪,家里那两个月过得度日如年,小小年纪的洁霜心里也已经有了浓重的不安全感。这样的疑虑自然不是一天半天就能消除的。

但是筱雨现在却又看到了希望,雄鹿卖得了三十两银子是她从来没有想到过的。三十两,不仅能交那五两役银,剩下的部分足以让他们姐弟几个安稳度过两三年。

而且,她在这段时间里也不用再到禁林里去打猎了,她有更多的时间陪着弟弟妹妹,好好照顾这个家。

筱雨不知道是,余初离开秦家村后便赶往了谢家医馆。

谢明琛正在给病人诊脉,神情认真,态度温和,说话轻柔,让他面前的中年妇人满脸的惶急也变得安稳下来。

送走病人,谢明琛方才注意到一边坐着喝茶的余初。他起身笑道:“余公子怎么来了?”

余初搁下茶,对谢明琛一笑,道:“明琛不用跟我见外,你我同岁,互称姓名便是。”

谢明琛倒也不推辞,只是点了个头,然而称呼还是没改,道:“余公子去而复返,可是有要事?”

“倒也没什么大事。”余初也不去纠正他,笑了一声,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递给谢明琛:“今日也多谢明琛了。”

谢明琛看着那张面值五十两的银票,脸上的笑意有些淡了。

“余公子,秦姑娘猎的雄鹿确实是好东西,也值那个价钱,并非在下刻意提价,自然也与余公子的吩咐无干。这银票,还请余公子收回。”

余初盯了谢明琛一会儿,忽然勾唇笑道:“要说雄鹿这东西,倒也的确是个好物,只是搁在这小镇上,恐怕也卖不上高价吧。”

谢明琛道:“炮制好后我会让人运回京城,鹿茸鹿骨的价钱自然就提上去了。”

余初微微一笑:“是吗。”他站起身,围着谢明琛踱了一圈,方才将银票收回怀中,点头笑道:“那就依明琛所言。”

谢明琛和余初也认识不短日子了,谢明琛觉得余初为人阴险,心机颇深,对他敬而远之;余初则觉得谢明琛虽为医者,却太过刚直,不懂变通,否则也不会被谢老爷子带在身边窝在这小镇上的医馆里。两个人也只是面子上的和平。

余初收回银票,语气闲适地说道:“明琛还忙着吧,我就不打扰你问诊了,告辞。”

谢明琛也平和地道:“余公子慢行。”

余初慢吞吞地走在街上,嘴角挂着笑,但眼里却没有笑意。

“丫头,他对你可是有企图啊……”余初轻笑一声:“想不到丫头小小年纪就引得男人被你迷住了……”

自言自语着,余初又拍了拍头,面上忽然正经起来。

他想起了在筱雨家中看到的弩。

虽然他没有试着射击,但是他很敏锐地知道,那东西的确如丫头所说,要比弓箭更加有威力。

他沉了沉心,这件事必须回去跟武师父商量商量。

不知道余初心里的翻江倒海,筱雨这几天却开始心情愉悦起来。她去了一趟镇上,将三十两银子兑换成二十两和五两的纹银,以及五两的散钱,在镇上又买了一堆的东西回家,大到棉衣棉裤,下到新的碗碟,家中旧的破烂的东西都给换了一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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