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雨点头:“认识时日并不长。不过王大哥为人豁达,学识渊博,家中是书香世家,倒是个值得结交的人。”说到这儿,筱雨就看向鸣翠,略带了点儿责备地道:“你方才这样说话,有些落了他的面子。读书人最好面子,以后说话做事都多斟酌一些。”
鸣翠忙惶恐地点头道:“奴婢知错。”
筱雨叹息一声:“我做事喜欢思虑周全,不过某些时候,我的理智可能压不住我的脾气。你是我身边的丫鬟,在那种时候就需要你在旁边提点。所以你时时刻刻都得稳重。至少,要比我稳重。你可明白?”
鸣翠点头道:“奴婢明白。”
“那就好。”筱雨吐了口气:“今日早些安寝,明日一早便起,可不要让义兄等我们的好。”
这日晚又下起了小雨,鸣翠已经在矮榻上熟睡了,桌上的灯笼里,蜡烛烧了半根。不知道是这两日睡得有些多,还是因为别的其他原因,今晚上本该好好休息的筱雨却无论如何都无法入眠。
她起了身,从一个拿来装小物件的小红木箱子里取出那封厚厚的信。
这厚度,恐怕比余初写来的所有的信叠在一起的厚度还要厚些。
筱雨心情有些复杂,思索良久,还是将这封信给拆了开来。
很多人都说,字如其人,有时候只需要看这个人写的字,便能知道这个人的品性。谢明琛的字中规中矩,一笔一划都显得极尽温润,不像余初的字,落在人的眼中便是咄咄逼人的煞意。
他信的内容也是极尽书面化,字句读起来十分让人舒服,有如沐春风之感。他的关切和问候,让人心里暖洋洋的。
谢明琛在信中仔细描述了他到京后的情况,凶险不是没有,但他着墨并不多,几乎是事无巨细地全给表达在了纸上。这些内容全部糅杂到一起,凑成那么厚的一封信也不足为奇。
在信的后半部分,谢明琛还提到了谢老爷子,说谢老爷子如今又重回太医院任职,但谢老爷子并不开心,也惫懒去太医院。他作为太医院新任医官,身上杂事琐事太多,越发怀念在雨清镇的日子。
谢明琛还提到初霁,说他想念这个懂事听话从不吵闹的小徒弟。
然后他信的末尾说,待时机成熟,他便离开太医院,再回雨清镇来,过平安喜乐的逍遥日子。
筱雨默默地看完信,将信放回了原处,复又坐回了桌前。
良久,筱雨轻轻地叹息了一声。
对筱雨来说,她最大的救命恩人便是谢家祖孙。当初若没有他们暗中帮助着她,买了她打的野物,她的日子不会那么快就变好起来。乃至后来她到了镇上,也是谢明琛暗暗给她安排了住处,帮着她开起了药膳馆子。甚至是初霁这样一个区别于正常孩子的弟弟,谢明琛也欣然地接受他成为他的徒弟,教他医道,细致耐心。
她欠谢明琛的人情,远远不是一张麻沸汤的配方可以还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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