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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呦呦鹿鸣
从尚阳堡出发,又往北走了一圈,九月下旬弘历回到了盛京,打算在这里再住几日,便出发回北京。
九月二十九这一天,弘历带领一众侍卫又出城狩猎,盛京附近的鹿真多啊,走出城门不多久,便能够听到林子里传来呦呦的鹿鸣,于是便让人进入林中驱赶这些鹿,赶出树林之后纷纷射猎。
这一天的晚上,弘历洗过澡之后,褚绣春也换了衣服,再过几天便要回北京,这第一次东巡算是圆满结束,所以心情比较轻松。
当褚绣春进入房间的时候,弘历正在看一张建筑图,那是扩建盛京皇宫的图纸,弘历这一次回来辽东,虽然很是能够启发幽幽的怀念之情,在盛京的这座简朴的宫殿之中,很能发生一种亲切悠远的情怀,只是在弘历看来,关外的皇宫虽然很好,颇为返璞归真,却终究稍稍小了一点,于是他便决定要扩充建筑。
褚绣春这时来了,弘历便招手让他来看图纸:“你瞧,在这里,崇政殿前的飞龙阁与翔凤阁,要重新修葺,而且从崇政殿到清宁宫这一条线两边,增建东西驻跸所,规模会比现在扩大一倍。”
褚绣春笑道:“这样一来,下次再来这里,这许多人便不会太拥挤,就仿着原来的样式蛮好,否则若是太新巧了,与原本的宫室便很不搭了。”
弘历点头:“是的,我也是想着,就按照原本的样子,朴素一些的好,先人原就是这样质朴的风格,虽然如今入主中原,却也不该忘记根本,就这样简简单单的便好。”
弘历收了图纸,笑着又问褚绣春:“觉得辽东如何?”
褚绣春点头道:“很好啊,有许多鹿,还有狍子野兔山鸡,倘若遇上了熊和老虎确实麻烦一些,不过不要往太深的林子里走,只在边沿,还是可以,其实都不用太往山里走,都能看到鹿。”
弘历咧开嘴唇,露出牙齿,现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倘若陈之遴能有这样的本领,也不至于在这边过得这般苦。”
辽东作为龙兴之地,从立国到如今一直禁止关内移民,所以到如今仍然是地广人稀,野生动物非常多,真的就不用进山,往往只是出城在周边巡游,便能看到农田附近游荡有麋鹿,闯进田地啃食庄稼,鸟雀还可以用稻草人驱逐,然而这些麋鹿便很难搞。
种田人确实树立起了一些篱笆,就跟防备游牧民族的长城一般,然而那篱笆一是不很坚固,毕竟鹿的体型比较大,狠狠一撞就能撞开,另一个便是真的随了长城的初期状态,各国分别砌墙,都是一段一段的,并不连贯,还没到秦始皇联结长城的时候呢,因此那野鹿在这里受阻,绕过一段去,从那边就能轻松溜进来,连撞都不用撞,跳也不必跳了。
讲真这些野鹿野猪之类,确实糟蹋了一些粮食,所以陈之遴当初才说:“龙沙迁客长苦饥,种禾莳黍食其力。麋鹿纷来恣吞啖,千百为群逐不得。”
这一回过来他们是看到了,就连盛京近郊都是如此,麋鹿成群啊,褚绣春一时之间是没有想到农耕上面,毕竟他这么多年来,并不是从事农业,纵然弘历时常便要说“重农重农”,褚绣春倒也是知道这个道理,不过终究欠缺了那种感情,所以看到这么多野鹿,登时高兴起来,有鹿肉吃了!
这便是此之蜜糖,彼之砒霜。
褚绣春笑道:“陈老先生乃是个文士,读书人怎么会弄这些事情呢?他能够耕田,也已经很不错了,要让他射猎,实在有些为难了他。”
弘历微微一笑:“种田他也没有种好。陈之遴最大的问题,就是自视甚高,当年国朝初立,‘经纶方始,治理需人’,他也是颇有才干的,来投之后出了一些好主意,当初局势能够稳定下来,他也是出了力的,所以屡获超擢,步步高升,他对于自己的才能也是相当自矜的,所以到了这里,便很是受不了,看他的诗,好一阵都是愤愤的,‘耿壮怀销未尽,欲挥长铗拨层阴’,有一种生怕来不及趁热闹的焦灼,不能平静下来适应新的状况,他这个样子,怎么能种好地呢?虽然是可以教学生度日,然而他一家子那么多人,终究不能只靠这个,毕竟带来的许多衣物都变卖净尽了呢,授徒之余倘若有空,还是种点粮食为好,至不济种些菜,也省了买菜钱,只可惜从陈之遴到他那几个儿子,都是不能负辛苦的,便如同琉璃树一般,美而不坚,给这辽东的寒风很快便吹折了。”
褚绣春扯了一下自己的耳朵:“还有这样的事情么?听这边的人说,冬季里着实寒冷,大雪都有几尺厚,他们乃是从南边来的,水土不服也是有的。”
弘历一把便搂住了他,笑道:“你只因太过喜欢徐灿,只爱读她的书,便不肯看陈之遴,我就和你说,你若真的想要了解徐灿,陈之遴的书也是该读读的,起码那本《浮云集》可以看看,陈之遴自己就曾经写过,‘少小席素封,安坐甘肉麋。白粲稍未凿,持匕意不怡’,他家世代簪缨,堪称望族,纵然算不上豪富,家境也十分优裕,所以打小儿便过得十分舒服,吃肉不在话下倒也罢了,白米饭稍有一点粗糙,便难以下咽,可见是何等的娇贵,他这样
', ' ')('的出身,几十岁的年纪忽然给发遣到关外,要自耕自食,自然是受不了的,于是便要感叹‘大哉暴天物,虽悔其可追?’当初嫌弃的食物,到这时都是珍馐佳肴。
不但是他,就连他的那几个蛾子都是如此,来的时候尽皆满了二十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结果在这里没过几年,不到三十就全完了,只留下徐灿一个人在这边,若说陈之遴原比徐灿的年纪大,死在她前面还算是正常,几个儿子却也这样年纪轻轻便熬不住,也当真是纨绔娇嫩,这种对照之下,便更加显出徐灿的坚韧,老的也就罢了,小的也比不过她,还没有自己的母亲能熬,到后来徐灿丈夫儿子都死了,只留下她一个人孤零零在这里,何以为生?也幸亏她在这样的逆境之中也不自弃,终究是等到了圣祖东巡的那一天,一番运筹,得以还乡,在家乡住了二十几年,八十岁寿终,晚年也算是聊可安慰,陈之遴可是六十岁就怨恨辞世了。”
弘历后面还发着议论,“所以说满洲的骑射不能丢,就算是不为了行围狩猎,起码有个好体格儿,到了困苦处境也能撑得住,倘若只顾了读书,‘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倒是还罢了,身体娇滴滴,根本扛不住,干点什么都不行……”
褚绣春:徐灿回到江南,在那丁香玫瑰的地方还安居了二十几年啊,也算是没有白白吃这一番苦头,陈之遴早早地死了,虽然是闪得她独自孤零,不过倘若陈之遴还活着,与她一起回来故乡,之后不知又要弄出什么故事来,自己不想读陈之遴的书,除了喜欢徐灿,也是因为对陈之遴实在不是很喜爱,陈之遴所谓的“变节投地”之类,都还罢了,毕竟对于大变局之下政治取舍这一类的事情,自己并没有那么高深的学问去评断,但是看徐灿的词作,与陈之遴的关系也不是那么美好。
这时弘历的评论告一段落,褚绣春便说道:“倘若徐灿陈之遴生在这个时代,或许就不会那样惨。”
弘历挑起眉梢:“哦?为什么?”
“因为你喜欢有才华的人。”
弘历顿时便将嘴唇凑到他的面上,咯咯笑道:“我最喜欢你!”陈之遴此人,早晚要将他打入《贰臣传》中,与洪承畴作伴,只是此时却不能和褚绣春说,毕竟他正在心疼徐灿。
然后两个人便亲吻在了一起,吻过一阵之后,弘历便解开腰带,伸手脱身上的衣服,他的动作十分急促,显然是欲火难耐,褚绣春便也利落地脱去自己的衣物,两个人很快滚在了一起。
褚绣春今年三十六岁,这些年虽然与当初江湖上紧张的生活不同,然而却也十分注重锻炼,他倒是不举石锁之类,那样的运动方式总带了点天桥卖艺把势的气息,褚绣春每天便是打拳,还有拉伸身体,得空儿便骑马射箭,因此身材保持得非常好,紧实有力,脱下衣服,饱满肌肉所蕴含的生命力扑面而来。
不知为什么,明明是如此强健的身体,却令弘历忽然间想到了鱼籽,不是鲤鱼也不是鲫鱼,而是马哈鱼籽,乌苏里江那边送过来的新鲜马哈鱼,每条都超过了十斤,那鱼肉倒也罢了,整条鱼最宝贵的乃是鱼卵,那鱼卵比普通的鱼籽要大,不是如同小米粒一般,而是如同蚂蚁蛋一般,是滇南的那种大蚂蚁,不是普通的小黑蚂蚁;而且马哈鱼籽的颜色也非常漂亮,是那种剔透的橙红色,仿佛傍晚的明霞一般,将白瓷盘中的鱼卵托起在眼前,细细地欣赏,便如同看着晚霞色的珍珠一般。
这鱼卵与珍珠不同的地方,便是不像珍珠那样是硬质的,鱼卵表皮虽薄,却充满弹性,弘历有一次还用勺子轻轻地压,只见那鱼卵果然略扁了下去,勺子拿开,便又恢复了原来饱满圆润的形状,那一瞬弘历仿佛听到鱼卵弹起来时轻微的“砰”的一声响。
褚绣春便如同那鱼卵,汁液极其鲜灵,那滋味极其珍贵美妙。
而在褚绣春看来,弘历则如同一条黄金鲅鱼,好大一条,是那种特别巨型的,将近半人高,抱在怀里沉甸甸的,通体银白闪亮,从眼部到尾端有一条金黄色的长带,如同绶带一般,很是华贵。黄金鲅鱼的肉质坚实细密,即使是鱼腹,摸起来也硬硬的,不是白漂子的那种虚软浮泡,就如同弘历的身体,非常有韧性,而且又不柴,肉块居然如同雪花肥牛,里面错综分布着一条条雪白的脂肪纹理,那油花非常好看,这种鱼尤其适合生吃,极其鲜美,若是烧熟了再入口,便损失了原本的味道。
两个人的身体激烈地缠结在一起,很快一股热力便在身躯所占据的空间升腾起来,从旁观看,恍然间竟仿佛冒起一缕淡淡的烟气,褚绣春只觉得一波波潮水一般的悸动在自己身体内扩散开来,这么多年来,他与弘历的配合日渐纯熟,对于这种欢乐很能够享受,已经不再是初时那种纯粹的肛肠扩充运动,因此褚绣春的身体便越来越热,仿佛体内的能量都烧了起来。
然而即使是这样,他的内心温度也不像体温这样高,褚绣春晓得弘历是眷恋自己的,自己与他也确实有感情,不过再多的却不愿深想,褚绣春不想追问弘历是不是爱自己,因为那就得问一问弘历是不是爱皇后富察氏,还有高贵妃。
雍正当初给弘历赐号便是长春
', ' ')('居士,而富察氏在紫禁城的居处便是长春宫,在圆明园则住长春仙馆;册封高贵妃的时候,公主命妇都要来跪拜朝贺,后面娴贵妃、纯贵妃几位贵妃,便找了个原因免了跪拜。
褚绣春没有那么多伤春悲秋,也不追求“一生一代一双人”,他觉得自己与弘历这样的关系算是比较适合,很亲近,但没有过度纠缠,自己并没有在后宫之中争取尊荣的心,就这样便很好,侍卫的品级虽然不很高,但自己喜欢这样的自由自在,虽然是相对而言的自由,境界却终究开阔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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