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t得知了一重大消息,大惊小怪的人总是我,这一定律,一直延续到很久很久之后的今天。至于曾子默,一如既往。
女朋友。让人觉得别扭,又幸福。
别扭的是,我现在才知道,幸福的是,我都这幅模样了,曾子默丁点都不嫌弃。
人的视觉是会根据不同心理产生差距的,就因为一个女朋友的定义,我对曾子默的关注,一瞬间,从外貌提升到了内涵。
他的眉毛,他的眼。
幸福是一种美好的感觉,可一旦有了幸福感,就会产生落差。
“看够了没有?”曾子默的手在我的面前轻轻地晃了晃,说:“现在是不是觉得,我比以前更英俊了?”
我慌张的别过脸去,说:“自恋鬼。”
“陈天喜,”曾子默一改轻浮的口吻,说:“你……会考虑我吗?”
指尖忽然传来温热,低头看去,曾子默的手,正抓着我的手。
我的心跳急速加快,快的让我不大适从。我急忙抽回手,说:“吃好了,回去呗。”
曾子默没再说话,从座椅上拿出西装,领着我朝车库走。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神经出了毛病,偷偷的看着曾子默的背影时,又没那么讨厌。
细想一下,可能是朋友和恋人之间的落差。
一路上我们都没说话,车里放着歌,《myheatwillgoon》。我听着那缱绻的歌词,和悠扬的萨克斯,心底的某一处,缓缓地被牵扯。
到了小区楼下,我安静下车,跟曾子默道别。他瞪着我,问:“不请我上去看看八戒?”
我犹豫了一秒,说:“改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