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在陪伴岑乐琳参加A先生婚礼的前一周,卓惠晴来到了姊姊卓嘉情的灵灰安置所。她习惯在确定里面没有人後才进入,後来发现拜访表格上的日期显示,穆华和李浩只会在清明节和姊姊的祭日来探望,於是便增加了前来的频率。
有时候,李浩会在骨灰龛的玻璃柜里留下几张纸条,以他稚nEnG而生疏的笔迹与她展开单方面的对话。
「二姊姊你什麽时候回家?我很想你。」
「姊姊天气冷了要盖好被子!」
「姊姊我喜欢打篮球!」
卓惠晴从不回应,只是默默将这些纸条丢弃。
然而,这次来,她发现柜子里有一份表格。打开柜门後看见李浩留下了一张新的纸条——
「二姊姊,政府房屋每两年要申报资料和签名,如果不申报你同住和签名,我们就没有地方住了,求求你帮帮忙吧!因为姊姊已成年,我们没有资助了,如果没地方住,我们该怎麽办?」
卓惠晴是知道这个政策的,也知道如果她帮忙填写,事实上是在提供虚假资料。然而,她并不希望穆华和李浩沦落街头。更何况,穆华多年来没有工作,早已与社会脱节,亦无法再依赖她与姐姐在她十八岁之前的政府补助生活。
李浩还小,他需要一个稳定的居所。
本着能帮就帮的想法,且作为与李浩有着血脉连结的姊姊,她填写了那份申报表格,并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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