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裤兜里揣着三百块,高明程挑着担子往一家酒店走去。
这家酒店是店老板介绍的,让他别去摆摊子卖,而是直接去酒店卖黄麂。
黄麂是好东西,活着的黄麂,那就更是少见了,一些酒店为了噱头,都愿意花大价钱买去。
高明程一路往酒店走去,为了抄近路,他只要穿过一条小巷子,就可以抵达另外一条街上。
他们这儿是小县城,这会儿像样的酒店没几家,都聚集在县中心的位置,主要是招待县城里做生意的人,以及外地来的客人。
像村子里的村民们,那是一年到头,都不会进酒店吃一顿饭的。
高明程突然停下了脚步。
他看着前面巷子里突然走出来的人,那些人一共七八个,个个穿着蝙蝠衫和喇叭裤,算是紧跟潮流的一批人了。
他们拦在高明程的面前,望着高明程的目光里,带着恶意的笑。
兄弟,面生啊!你哪个村的?为首的是一个个子很高的人,他剃了光头,眉眼处有一道刀疤,因此看上去很凶狠。
与之相对的,高明程气质平和,五官端正大气,看上去像是个老实朴素的人。
高明程望着对方,没有说话,但眼底却流露出一丝喜色,他端详着对方的口袋,希望那口袋里的钱能够更多一些。
他放下担子,大步上前。
那群人有股不好的预感,立即聚集在一起,结成气势,大声喝道:你把钱和黄麂留下,我们就饶了你!
高明程嘴角勾起,已经挥拳而至。
他不耐烦和人打嘴仗,上辈子遇到这种事情时,他会摆出气势,与之对骂,哪怕输人都不能输阵。
但重来一回,他的武力又远超前世,他就不耐烦和人对骂或者讲道理了。
干就完事!
三秒后,有惨叫响起。一分钟后,有人被踢飞在地。三分钟后,所有人都皮青脸肿的倒在地上了。
高明程的脚踩在光头男的胸口上,低头斜睨着他,他没有开口说话,但那目光像是在说:服不服?
光头男憋屈,只能用愤恨的眼神怒视着高明程。
高明程岂会在意他的眼神,确定将所有人都打倒后,他就开始收割战利品了。
突然,他脚迅速踢起,落下时,精准的踢在一个人的手腕上,随着手腕受痛,那人手中的刀子便脱手飞出,落在了地上。
那是一把尖刀,一旦被刺伤,就会血流不止。
啊!那人惨叫一声,身体蜷缩了起来,另外一只手紧紧的握住被踢的手腕,他感觉手腕痛极了,像是里面的骨头都碎掉了一样。
光哥啊,痛!那人一面惨叫,一面向光头男求助。
但光头男也被打得不轻,此时看到高明程下手这般重,心里也是一突,这才发现高明程之前动手,应该是手下留情了。
他们几个虽然都被打得皮青脸肿的,但都是皮外伤,没有伤及筋骨。
可现在那一脚踢下去,刘路的手腕都被踢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