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玩意都是自用,还没有卖过,于是许多美就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算了一下材料费和手工费,说了一个价钱来。
结果张秀秀就大气的表示要买下。
买好衣服后,张秀秀就提着大包小包的准备回去了。
只是东西太多,自行车都不好放,最后高明程拿了一根绳子来,把那些棉衣棉裤都绑在后座上,这样一来,就方便携带了。
至于前面的铁框也不会空着,已经装满各种零食和水果了。
“秀秀,路上小心。”面对大顾客,许多美亲自送到门口。
张秀秀冲她挥了挥手,骑着自行车就走了,车轮在薄雪上轧出一道花印。
服装店里的大方顾客不只是张秀秀,还有很多不差钱的人,他们也纷纷前来店里选购最新款的棉衣。
自从高明程引用了会员积分制度后,顾客的复购率就提高了,在需要服装时,第一个选择就是新新服装店。
在生意一片大好时,放寒假的高岳来找高明程了。
高岳是带了礼物来的,当然了,这礼物不是给高明程,而是给小旭旭的。
他盯着小旭旭看,满眼的惊叹。
打小,他们几个就是一起长大的玩伴,感情很不错。
现在看到高明程的儿子,高岳就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又有种自己和哥哥高宏掉队的感觉。
心底莫名的滋生了一股紧迫感。
“小旭旭,叫叔叔!”高岳逗弄着孩子。
出了月子后,小旭旭醒着的时间就变长了,如果你把他放在床上久了,他就会发出啊啊啊的声音,示意该抱他去走动去玩了。
如果遇到孩子哭的撕心裂肺时,更是需要母亲抱着哄才行。
高岳来时运气不错,小旭旭的情绪很好,并没有哭闹,高岳尝试着抱他时,也没有认生,反而用好奇的目光看着高岳。
这种奇妙的感觉,令高岳无端的就喜欢上这个孩子了。
也是,如果你去抱一个孩子,如果你一抱,那个孩子就哭,那么你就很难喜欢上那个孩子。
相反,如果别人抱会哭,你抱就不哭,反而还对你笑,那么你的内心深处,就会有一种骄傲得意的情绪,自然也会更喜欢那个孩子了。
高岳得意的表示:“看,小旭旭喜欢我!”
高明程见状,只是随意的笑了笑。
经过一个多月的相处,他已经摸清小旭旭的脾气了,他是一个情绪很稳定的孩子,除了哪里不舒服了,不然很少哭闹。
有句话说,三岁看到老。
要高明程说,三个月就能够看到老了!
上辈子,他和大儿子虽然相处不多,却也知道大儿子虽然沉默内向,但他遇事不慌不忙,处理事情也是很有条理的。
总体而言,他对大儿子是颇为满意的,唯一的遗憾就是错过了他的成长期,没有好好的培养好他。
至于小儿子……
高明程瞥了眼许多美的肚子,兀自想着,要不……干脆这辈子不要小儿子了?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