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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九章 :你是真狗(1 / 2)

('厨房里,菜香四溢,高明程和许多美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说着对未来之事的安排。

房间里,许多玉正弯腰给小女儿换尿片,然后抱起喂奶,小石头和小旭旭都在这里,他们好奇的看着妹妹,小旭旭还时不时伸手轻轻地戳一下小妹妹的手。

每当这个时候,小石头就会大声的说道:“这是我的妹妹!”

他阻止了小旭旭,然后自己上前拉住小妹妹的手,看向小旭旭的眼神中,格外的得意。

小旭旭嘴巴一撇,立即说道:“我以后也会有妹妹的!”

许多玉本来笑着看两个孩子玩闹,这时突然说道:“小旭旭,还是让你妈妈给你生个弟弟吧,弟弟更好玩!以后你每天都要对着你妈妈的肚子喊一声弟弟!”

小旭旭不明白,睁着一双懵懂的大眼睛,他看了喝奶的妹妹一眼,觉得妹妹长得很好看,当然了,圆圆姐也很好看!

所以小旭旭觉得有个妹妹才好。

“我就想要一个妹妹!”小旭旭并没有听从许多玉的话,这让许多玉有些不满了,她嘴角下拉,脸上的笑意消失不见了。

“你这孩子……你懂什么?生个弟弟才好呢!”许多玉有心想教训小旭旭,但毕竟不是自己的孩子,且高明程还在这边呢,于是心有不满的她,只能小声嘀咕了句。

许多玉是很想要两个儿子的,并且她还希望自己的几个姐妹,都是生儿子!

大姐许多金生了三个儿子,言语间很遗憾没生出女儿来,但许多玉对此挺高兴的,因为当村里的人再骂她家是绝户时,她就可以用这点来反击别人了。

可惜,她没生出两个儿子,只生出一儿一女来。

许多玉的小心思,小旭旭自然不会懂,但小旭旭对他人的情绪变化很敏感,察觉到异样的他,虽然说不来是怎么回事,却也机警的一溜烟跑出去了。

听到爸妈说话的声音后,小旭旭就往厨房走去,结果还没有走进厨房,就被一群狗给绊住脚步了,小旭旭立即去摸这些狗,还试图抓起狗狗的前肢,让狗狗站立起来。

好在家里的几条狗都认识小旭旭这个小主人,有的乖乖地任由他触碰,有的则一溜烟跑掉了,也不走远,就在旁边看着,当小旭旭试图追它时,就继续跑,一人五狗玩起来捉迷藏来。

高明程听到动静后,从厨房走了出来,看着儿子和狗狗玩闹的画面,这才懊悔忘记带相机回来了。

还是后世好啊,只要随身携带手机,就能够随时把有趣的画面拍摄下来了。

高明程看着小旭旭跟狗玩了一会儿后,才出声说道:“旭旭,过来洗手吃肉骨头了!”

高明程领着小旭旭去洗手,又想起小石头来,于是从房间窗户那儿喊了声:“小石头,出来吃肉了!”

听到吃肉,小石头可积极了,立马跑了出来,屁颠屁颠的跟着小旭旭一块儿去洗手了。

灶台前,许多美已经用一个大海碗,打了不少好咬些的骨头出来凉着了。

等小旭旭和小石头洗好手后,骨头也凉的差不多了。

“想吃哪块,就拿哪块吃!吃完了肉,就把骨头丢给狗吃!”许多美说道,然后递给小旭旭一块扁骨。

扁骨位于猪的前腿,上面附带的肉比较嫩,不容易塞牙,就是屠夫把肉剃的挺干净的,吃上几口就是光骨头了。

筒子骨上的肉也不多,但筋多,小孩牙口不好,就不容易咬碎,但大人吃着就刚刚合适,还能够把里面的骨髓吸着吃掉。

除了这两种,还有一些排骨,排骨上的肉就相对多些。

两个孩子埋头苦吃,把骨头上的肉啃掉后,就把骨头丢给狗吃,他们还不是乱丢,是有目的的,比如这块骨头想给黑虎吃,那块骨头想给精灵吃之类的。

只不过骨头一丢到地上,家里的几条狗就一哄而上,各凭本事抢食了。

小旭旭见状,就有些急了,他拿着手里刚吃了一半的肉骨头,直接喂到小黑的嘴里去。

小黑是几条狗中身形最小的,没想到小旭旭还有扶弱的心思呢,高明程双手抱胸的倚靠在墙壁上,笑眯眯的看着。

等两个孩子把肉骨头吃的差不多时,厨房里响起许多美的声音了。

“吃饭了!”

高明程立即走进去,帮着端菜,顺便看了下时间,还不到十二点呢。

这顿饭,要是许多玉煮的话,没到下午两点,那是吃不到的。

许多玉做饭一向磨蹭,他们家早上九点才吃了早餐,不过早餐也简单,就一碗粥和辣萝卜条,到现在,肚子也饿的咕咕叫了。

尤其是许多玉还在哺乳期,自然就饿的更快了。

许多美给许多玉打了一大碗的骨头汤,肉汤上飘着一层油,看着就美味。

许多玉低头喝着骨头汤,只觉得这碗骨头汤用料十足!

当然了,这一锅骨头汤,放了不少骨头进去,有筒子骨、扁骨和排骨,并且还放了几斤五花肉进去一起炖煮的!

因此汤的含油量,那是挺高的。

好在之后还放了一些冬瓜进去,能稍稍起到解腻的作用。

不过许多玉不怕腻,咕噜咕噜的,一下子就喝完一碗汤了,刚喝完汤,她就觉得有一股热流顺着咽喉进入身体,令身体都瞬间暖和了起来。

除了冬瓜骨头汤,桌上还有一大盘子的红烧肉,以及一盘子生菜。

生菜是清炒的,只放了一点大蒜和盐调味,口感很清爽。

大家围着桌子坐下,这桌子凳子,都有些年头了,上面布满一些坑坑洼洼,其中一边桌角还缺了一个口子。

但大家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桌子上,而是放在菜上。

因为桌上的骨头和红烧肉都有很多,张成远也没有客气,大口大口的夹着菜吃。

人坐于桌前,狗蹲于桌下,当人将骨头丢弃时,狗立即上前将骨头吃掉,这骨头炖了一个多小时,虽然不至于入口即化,但以狗狗的咬合力,还是能够轻松咬碎的。

高明程看着几条狗都在啃食骨头了,于是冒出一个坏心眼来,他夹起一块最肥的红烧肉,突然将之丢到狗群之中,他想知道哪条狗的反应最快,这些狗在面对一大块红烧肉时,是迅速的把嘴里的骨头吞下去,还是把嘴里的骨头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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