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期《延河》主编推荐的是余桦写的中篇《现实一种》,讲述的是兄弟互相残杀,以消灭对方子患为目的的故事。作者以极为冷漠的叙述语调,讲述了令人惊心动魄的“现实一种”。
余桦自从去年在鲁院学习回去之后,对于先锋类技巧掌握日渐成熟,创作也进入一个高潮期,相继发表了《西北风呼啸的中午》《世事如烟》,这次又写出《现实一种》。
一部具有先锋实验色彩的荒诞,余桦以极为冷漠的叙述语调,讲述了令人惊心动魄的“现实一种”,表现了理性的脆弱和荒谬,饱含着对人性凶恶的愤怒和焦虑。
余桦的风格已经为大众读者所熟悉,有人称他为国内“最血腥、最冷漠”的作者,当然指的是他写的文章。
不过这一期让读者最感兴趣的不是这篇先锋类,而是方明华写的那篇《秋菊打官司》。
没有过多晦涩难懂的句子,更没有飘忽变幻人物思绪、交叉拼接情节段落,用平实的语言写一个农村妇女不屈不挠打官司的事。
“讨个说法。”是女主人公最常说的一句话。
这个秋菊,还有中作为“反面人物”的村长王善堂,他们的一举一动看上去是还那么熟悉,还有那些故事,仿佛就发生在自己身边。
第一次看到民告“官”,最后竟然还赢了!
发表后,立刻引起一片热议,著名评论家李坨在《文艺报》上发表了一篇评论:
“中是这样描写的:街上的女人抹着猩红的嘴唇,头发烫成层叠的卷堆在头上,高跟鞋笃笃作响;行人步履匆匆,来不及感受周遭燥热的空气——一切都开始加速前进,欣欣向荣,似乎某种力量正在觉醒。
“这就是现在的中国,陈旧而向往现代,迟缓而渴望迸发。城市里高低不齐的街景中间,廉价旅馆旁是“新潮发屋”;镇上赶集的年画摊上,港台明星的画报与伟人的画像并列其中,这一切都像是個隐喻。
方明华用自己细腻的笔,为庸碌的人们徐徐展开这幅生活图景:一个怀孕的女人,是凭借着怎样的坚韧与倔强,一步步“上访”,最终讨得一个说法。如果说这是法律意识的觉醒的话,我更愿意为其加上一个注释:这个觉醒含着人情的温度。”
最后问一句方明华同志:从去年那篇《站台》,到今年的这篇《秋菊打官司》,如果再算上前几年写的那篇《一个都不能少》,写的都是现实中小人物的悲欢离合,这是不是意味着在文坛一片“先锋”笼罩中,依旧有着现实主义的生存根基?而你称之为新写实。”
方明华看到这篇评论文章已经是三天以后。
对于李坨的评论,他是认可的,不愧是后面的“坨爷”之称,当然李坨在文章最后的发问,方明华并不打算回答。
急什么?
后面不是要举办一个新写实研讨会吗?
也请李坨过来,大家畅所欲言,好好争论一番。
这可是八十来年代文坛最后一个热点啊。
方明华喝着茶,悠闲的看着报纸。
就在这个时候,办公桌上的电话铃声响了,方明华拿过话筒,里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是明华同志吗?”
“刘常委?你好,我是方明华。”方明华赶紧说道。
“明华,你写的那篇《秋菊打官司》非常好啊,昨天的《人民日报》你看了吗?报纸专门对这篇进行点评。”
“是吗?刘常委,我最近工作忙,我还没来得及看。”
“那你要好好看看,可是对你这篇大加赞赏,文章说:这篇给普通老百姓以及普通干部上了一堂鲜活生动的法制课,老百姓如何维护好自身权益,基层干部要改变自己一些违反法律的做法,否则就会被老百姓告上法庭.这可比拿着法律条文念一百遍也强啊。”
“如果真能达到这个效果,那我也满足了。”方明华很谦逊。
“呵呵,当然,不过我觉得还不够。”
“哦,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