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大混战(1 / 2)

('距离虽然远,但是看的也还算清楚。

主要是大熊罢看的清楚,这玩意儿是真大!狼看着比鸡大不了多少,但是也能看到!

“姐夫,你快看,它们干起来了”木雪离小声却很激动的说道。

“嗯呢,咱们今天能捡便宜了。”王安也很是高兴,赶山人最是喜欢碰见这样的好事儿了。

听冯成民说,其实在老一辈的赶山人里,有一种专门捡残骸的人,叫“捡骸人”!

比如“虎骸”,就是大爪子吃剩的猎物,“豹骸”就是土豹子吃剩的猎物,还有“鹰骸”“狼骸”“熊骸”等等!

这种捡残骸的人,进山都会拿一根米长,却比手臂还要细的杆子,杆子一头墩侵刀!

这种杆子对木质要求很高,像水曲柳,老鸹眼子,苦溜子,这些非常硬且结实的木料才行!

老鸹眼子学名叫接骨木,苦溜子学名叫花曲柳,别名苦枥子。

这个杆子的作用,其实就是武器,只不过多用于吓走野兽,使其不要攻击自己而已,偶尔也能扎死猎物。

捡骸虽然简单,但是风险同样不小,而且还要有他自己的独门诀窍,不然哪有那么多残骸让人捡?

比如捡“鹰骸”,需要随时观察空中的鹰或雕,在鹰或雕往下俯冲开始,就要往鹰或雕俯冲的方向跑,十次能捡到一两次,就是很牛逼的成功率了!

不管什么野兽,每次捕捉猎物,成功与否都不一定,而捡骸人的成功率,那就更加不一定了!

王安与木雪离饶有兴致的看着,远处的熊罢和狼群!

只狼的战斗力,是大于或等于只猎狗的战斗力的,但是对于熊罢来说,实在不算是威胁。

只见大熊罢自顾自的啃着黄羊,偶尔可能感觉狼碍眼了,才会扒拉狼一下,只是这么一扒拉,一只狼赶上倒霉的话基本就废了,或趴或躺在那,不知是死是活!

要么就是狼把它咬疼了,它会怒吼一声,然后把狼抓住,塞在自己屁股底下,就那么坐了上去!然后继续啃黄羊。

说白了,攻击方式极为简单,都不用嘴,简直就是**裸的无视,不管是狗还是狼,熊罢都是无视!

只是离得太远了,看不出这熊罢能有多少斤,反正跟狼对比着看,是正经不小!

十来分钟后,十几只狼就剩只了,只是还在跟熊罢嘚瑟罢了,再也不敢冲上去撕咬了!

又过了一会儿,五只狼同时退去,王安和木雪离因为离得太远,所以只是隐隐约约能听见狼嚎声,由此确认,是头狼下令撤退的!

紧接着,一个灰影从林子里窜了出来,叼起一只小黄羊转身就跑,速度非常快!

“姐夫,快看,那是啥窜出来了?蹭蹭的,真叫快!”木雪离惊讶却急促的低声问道。

“那就是老虎崽子。”王安随意的说道。

“这玩意儿得老恶了吧?”木雪离低声问道。

不过王安却没工夫搭理他了,因为几只狼已经窜了过来,把叼着小黄羊的老虎崽子围了起来!

据说老虎崽子和狼,是世代死仇!

老虎崽子从来都是独来独往,遇见独狼,必然杀死,找到狼窝,也会把狼崽子全部咬死!

而独狼,只有一小部分的独公狼,能跟老虎崽子打个平手,赢是不可能赢的!

而群狼遇见老虎崽子,或是老虎崽子的崽子,也是必然要杀死的!

幼年老虎崽子可能难逃一死,但是以成年老虎崽子的灵敏程度,老虎崽子跑掉那是常事儿,不过也是次次受伤,很少能全身而退!

王安跟冯成民进山那次,大白只是几秒钟,就被打成那样,若不是冯成民及时开枪,大白估计一分钟都坚持不下去,就得被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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