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国家不允许使用手枪不假,但很可惜,几乎没人查,除非你傻乎乎拿出来大庭广众之下显摆。
所以苏宇倒也不是很担心,毕竟打人还犯法呢,可在这个时代,把人打的头破血流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派出所的态度也是能抓就抓,抓不到也懒得追究。
像是四九城那种大城市,胡同串子天天跟大院子弟打架,派出所不一样没招?当然,有人报公安,他们过去,这帮人一样会逃,但即便抓到了,你也不能判太重。
法律规定是法律规定,这就是一个法律意识淡薄的年代,打架不受重视,是共识,一时半刻你改变不了。
真要按照法律认真抓,监狱都放不下,这个决心,说到底还要上面下,只有上面下定决心绝不姑息,下面才敢果断重判。
否则都进了局子,劳动谁干?生产任务你来吗?
一个道理,手枪是不能个人拥有,但这是什么时代?二战刚过去几十年,好多当年打鬼子的家里都有枪,你又不要求上交,人家又舍不得扔,可不就只能放在家里吃灰。
那你总不能反过来说人家私藏枪支吧?所以这条法律,在没有完全禁枪时,非常模糊,而且很多老兵是有持枪证的,这就更难办了。
只有等法律完善,国家出台相关规定,统一标准,才能落实到位,否则只是一句不允许,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就像是打野生动物,别看是70年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但针对野生动物已经有相关法律说明,不让随意猎杀了,可你看这条法律好使吗?根本不好使,别说老百姓,一些军二代都喜欢拿着枪进山打猎。
为什么?因为法律条文太模糊了,就像那句这件事不允许,否则相关部门有权处理,可相关部门是谁?那个部门?谁算是相关部门?压根不知道,谁也不会往自己头上揽活干,所以都说不是我。
这就导致这条法律看似不允许,起到的效果跟吓唬一下老实人差不多,压根没人管。
当然,如果真被公安知道你怀里揣着一把手枪,被抓了,肯定是需要判刑的,这点毋庸置疑,虽然这条法律有些模糊,但还是很明确就是派出所负责,区别可能是不同地区,处罚大小不一样罢了。
但苏宇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又是苏斌,又是魏公子的,他要先确保身边人有自保之力。
毕竟关键时刻还可以把枪丢掉吗,反正这个时代也无法查什么指纹。
只要枪一丢,你知道是我又怎么样?我不承认,你还能逼我承认啊?
这不像杀人犯罪,派出所会对你使用大记忆恢复术,这种事情,没抓到就是没没抓到。
“嘿,瞧您说的,我只是手头上没有,不过既然苏爷说了,那我想想办法,弄两个马牌撸子,还是不难的。”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你找到啦给我送去,没问题吧?对了,子弹多带一些,毕竟需要练习一下。”
“没问题。”
袁小六一口答应,苏宇也不确定他有没有,但对方答应了,那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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