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幸福来得太突然,以至于程锐僵在那儿,竟有点不适应。
“还愣着干什么?快进屋,我正好做完饭。”
文殊兰一把握住他的手,直接把人往屋里拽。
程锐心头一荡。
垂眸看着握住他的小手,更觉得这一幕如梦似幻,一点都不真实。
以至于在门口想了半天,要拿出严肃的态度对她的事,早就被他抛到脑后了,被文殊兰一路拽到厨房,都没有半点挣扎,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
文殊兰被鬼上身了?
“你洗个手,我们就可以开饭了。”
一桌子的好菜,色香味俱全,一看就是她的手艺。
放眼整个大院,可再找不出第二个,能做出这么让人食指大动的饭菜了。
这死妮子,到底要干啥?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一定有诈!
程锐狐疑地看她,“说吧,你又闯什么祸了,让我给你收拾烂摊子?”
文殊兰嘴角一抽,“我在你眼里,就是这种人?”
但被程锐这么误解,她一点也没有生气。
其实在他回来之前,她想了很多。
穿到80年代这一个多月,她不仅交到了唐丽和梁嫂两个朋友,事业上也有了新起色,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唯独跟他的关系,纠纠缠缠,始终理不清楚。
文殊兰觉得这样不行。
她在程锐面前坐下,掏出那封双方都签过字的离婚申请书,认真道:“程锐,我觉得,是时候重新思考一下我们的关系了。”
程锐面色一变,“你啥意思?又想离婚?”
之前说好的,为了他的升迁评审,彼此放下成见,在这半年之内和平相处,并试着培养感情。
她还说会讨好他,让他喜欢上她,这才过去多久,她就翻脸了?
程锐脸色铁青,“当时在民政局,是你把我拽出来,说半年之内不许离婚的,你忘了,还是你想反悔?”
文殊兰摇摇头。
半年之期的约定,她没有忘,也想过给自己半年的时间,试着去喜欢他。
如果能做到,她便认下了这桩婚事,就当前世今生,有了第一个真正的亲人。
看着眼前的男人,文殊兰的思绪飘远,想起了自己无疾而终的上辈子。
“我奋斗了半辈子,得到过很多帮助,也给过别人很多,但一直是一个人在战斗,身边始终没有一个人。”
小的时候生在山村,穷到下雪的冬天,双脚冻到开裂渗血,却连一双布鞋都穿不上,只能光着脚,徒步走3公里多的山路去上学。
来回接近7公里,春夏秋冬,一双细白的小脚,走成了满脚底都是老茧的大脚,穿的鞋比别的姑娘足足大3个码。
好在学校见她品学兼优,又爱学习,不仅给她学杂费全免,还发动村里人,把不穿的旧衣服,旧鞋子捐给她。
村里人见她可怜,不被重男轻女的家里人待见,连饭都吃不饱,不仅给她捐旧衣服,还经常给她偷偷塞吃的。
她就是这么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成了十里八乡,第一个走出大山的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