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准备告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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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之看着还没开门的校长办公室,拍了一下自己脑门。

嗨,领导哪有来这么早的。

透过窗户看了一下墙上的表,刚好六点半。

再看了一眼旁边的挂历,二零零二年三月三号。

直到此时,沈从之脑子虽然还是有点恍惚。

但是也回过神了,脑子里的记忆开始翻涌起来。

现在离自己十五岁生日还有快半年,正处在高一下学期。

自己阴暗屈辱的高中三年,还有差不多两年半才会结束。

如果这一辈子的高中还是像上辈子一样阴暗屈辱。

那不如现在就从教学楼跳下。

跳的时候,还要当着全校师生喊,是韩美凤老师逼我的。

沈从之再次看了一眼时间。

似乎只是一眨眼的思考,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分钟,离七点早自习放学还有二十分钟。

他的肚子也随着学校外面早餐的香气开始抗议。

摸了摸口袋,翻出了两块五毛钱。

出了校门,路两边的早餐店因为学生还没下早自习,显得冷冷清清。

偶尔有附近上班的人过来吃点东西。

看着早餐店门口挂着的墨绿色木板,上面白色粉笔写着价格。

豆浆两毛,胡辣汤三毛,油条两毛,包子两毛等等。

价格是真的便宜,这个年代的收入也是真的低。

一般下了早自习,在学校门口吃完早餐,不用回家,可以直接回教室了,因为上午八点上课。

家离学校近的,可以回去吃饭。

像沈从之他家,城乡结合处的明庄,离学校三四里地。

一般他早上是不回家的。

但是今天不一样,重生在教室,家都没回呢,不然他也不会提前走人。

回家的交通工具只有两样,要么走路要么蹬。

沈从之跟着记忆,在车棚里找到自己的凤凰牌自行车。

骑了没一百米,发现后胎没气了。

沈从之也只能咬咬牙,安慰自己好事多磨吧。

不用想,肯定班里那几个人干的。

真是说人话,不干人事儿,吃人饭,不拉人屎的货色。

推了几百米,找了个修车的。

扒了胎一看,果然有钉子,花了五毛钱,拿一块破皮补了一下。

村子里很破,破的好像一幅画放了很久一样,破的充满了年代感。

崎岖不平,造价低廉的柏油路,已经有一二十年的路龄了。

两边乱七八糟的树木,穷的路灯都没有。

感觉快要坍塌的土坯房,偶尔有几家是瓦房,带着穷困的气派。

几乎每家都没大门,充分发挥着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精神。

到家已经七点半了。

看着自家三间堂屋,三间东屋,略显坑洼的泥土院子。

还有院子里的疯枣树,大门都没有,更别说院墙了。

很是寒酸,破败,又很是温馨,感动。

一时间沈从之鼻子一酸,热泪盈眶。

自家的老房子啊,零七年扒了起新房,只留存于记忆中了,这是生自己养自己的地方啊。

“你站那发啥愣呢?今天怎么回来吃饭了?”

就在沈从之缅怀过去,无法自拔的时候,身后有人一句话打断了他。

这个声音,沈从之两辈子加起来听了五十年了。

急忙擦了一下不知不觉泪流满面的脸,回头一看,果然是自己的老母亲。

不对,这个时候的母亲一点不老。

虽然身上的衣服在地里干活有点脏,虽然稍显凌乱的头发上挂着晨露,虽然脚上的鞋子沾满了泥土。

但是比起自己重生前她六十岁的模样,年轻了二十岁,状态却是天壤之别。

沈从之明白,自己上辈子高考上了三本,学费贵的让上辈子的家庭胆战心惊。

不过还是自己老妈力排众议,死扛着自己读完大学。

而在自己大四的时候,因为家里的房子实在没法住,里面的土坯成块成块的掉。

每逢下雨,房角就漏雨,还得挪床,水泥糊的地面似乎永远都没干过。

那时,自家的亲戚,周围的邻居,基本上都起了新房。

一生要强的老母亲毅然决然的东拼西凑,起了一栋两层半的房子。

还账都还了五年,第六年才开始陆陆续续的装修,两年才勉强装修好。

沈从之记得上辈子从自己上大学开始,家里的苦日子过了足足十年。

而记忆中最好的日子,就是自己高中三年。

因为学费全免,但也是自己最阴暗的三年。

“哎,我说你今天咋了,和你说话也不理,哟,咋还哭上了我的大小伙儿?”

赵素霞看着自己儿子眼睛红红的,不由打趣。

“没事,妈,给你和爸带了早饭。”沈从之没憋住,声音有点哽咽。

“到底咋了?是不是老师又吵你了?和妈说,回头我和你老师说一下。”

赵素霞听着儿子的声音,有点急了。

自己的儿子自己最了解,高中之前,不要说十里八村了,整个县那都是数得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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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上了高中,成绩一落千丈,而自己的儿子明明和之前一样努力用功。

去了几次学校,一问就是上课注意力不集中,不认真。

对自己的孩子,赵素霞是很宽容的,包括学习成绩。

“没事,妈,老师吵两句就吵两句,没啥大不了的。”沈从之稳了稳心态。

“没错,她吵她的,你该学就学你的,成绩虽然重要,你可比成绩在妈心里重要。”

赵素霞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说道。

“别像以前那个样子了,整天愁眉苦脸的,大不了就是个不上学,过几年当兵去,你才十几岁,路还长着呢。”

沈从之很感动,也有点想笑,上辈子老妈可没像今天说的这么直白。

当然,自己也没在她面前流过泪。

“你可真是我亲妈,哪有当妈的不希望自己孩子上学,上大学的。”

沈从之笑了。

“对了,我爸呢?”

“他还在地里干活,我先回来做饭,正好你带回来了,身上没钱了吧,堂屋电视后边的鞋盒里有零钱,没了就去拿。”

“好嘞,你先吃饭,等会就凉了,把另外一份给我爸热着,我去堂屋拿点钱。”

沈从之打开门,跨过破旧的门槛,进了堂屋。

对着门的墙上就是一张泛黄的毛爷爷三尺画像。

画两边是自己上学以来的奖状,几乎占了一面墙。

正当门一张老式四脚高方桌,上面刷的红漆。

但是漆面已经斑驳,翘了起来,桌面上放着一台快报废的大录音机。

桌子两边是两把破旧的太师椅,上面垫着软垫,给人一种快散架的感觉。

再四下看一下,破旧的沙发,黑白电视机。

东边从屋顶横梁上挂了一道帘子,隔了一间屋,就是自己睡觉的地方。

掀开帘子,里面有一张竹床,一个自己制作的小桌子和凳子,用来自己写作业。

靠墙边放着一个木头箱子,里面就是自己的衣服,还有以前的课本,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西边老妈的房间起了一道土墙,开了一个门。

但是没装门,也是挂了个帘子,里面只有一张床和一个少了一个门的衣柜。

去鞋盒里面拿了五块钱,沈从之便去了东屋。

三间东屋,南边的那一间放的都是杂物。

另外两间,一间是厨房,一间是姐姐的屋。

姐姐现在不在家,初中毕业去省会豫州给人家当保姆了。

“丛丛,你还不去上学?马上八点了。”

“嗯,现在就去,你和爸吃完早饭休息会,以后尽量吃完早饭再下地。”

沈从之骑上车,不慌不忙的朝学校出发,感受一下现在这个时代的气息,以及县城此时的样貌。

顺便思考一下,到了学校该怎么向校长透露一下他侄女受伤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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