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小懒虫(1 / 2)

('中午十一点半,新郎新娘走完热闹隆重的迎亲环节,携手抵达酒店,在老谭的带领下,站在门口迎接和感谢来宾。

四个当伴郎伴娘的小屁孩,原本还在酒店前面排排站了一会,宾客中相熟的同龄玩伴一来,打闹着就跑没了影。

而门后,则摆有一张长方形的桌子,充当礼桌。

桌后。

余欢和谭溪并肩而坐。

他只需要持笔写礼簿,竖排记录下每一位宾客的姓名和礼金,礼金要大写汉字,每写完一页,还要将当页的金额统计好。

而谭溪则除了收取礼金之外,还需负责给上礼的宾客分发一盒芙蓉王香烟及一袋喜糖,顺便将她熟稔之人的姓名,准确告之余欢,以便不出差错。

随着时间的缓缓推移,宾客们如潮水般陆续抵达,整个婚礼现场热闹非凡,一切都进行得乱而有序。

礼桌前,上礼的宾客们熙熙攘攘地围成一团,乌泱泱的,欢声笑语此起彼伏。

老谭开始招呼着大堂里的宾客接连入座。

不过写个礼簿还是绰绰有余的。

一行行整齐的字迹,灵动地跃然纸上。

余老爷子呵呵地笑着,眼中满是欣慰,感叹说:“欢欢这次回来,变化是真的蛮大,我都感觉有点像两個人了。”

他对于大部分宾客来说属于是生面孔,但顶着一张年轻的帅脸,人高马大地坐在这里便格外注目,免不了一番寒暄询问。

甚至还有跟谭溪相熟的,笑哈哈拿两人打趣几句。

“看起来倒是比以前有出息多了。”吴老师点点头,赞同地说:“写礼簿不止要字好,人也要机灵。我之前还有点担心他应付不来这种场面呢,现在看来完全是杞人忧天了。”

老余年近五十,一生笔耕不辍,写过的字比他走过的路还长,论硬笔书法的老辣和功底,他是相差甚远。

更何况,从学校里面出来以后,他就很少用笔写字了。

余欢只觉耳朵里是闹哄哄的,都快要被震出耳鸣了。

吃席上礼,在这里并没有太多排队的规矩讲究,更多的是一份随意和自在。

“余老师儿子这字写得比他还要好啊!”

不多时。

上完了礼簿之后,开席尚早,许多人甚至就站在一边,互相寒暄了起来。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说的不是写字!小余长得比他爸帅多了。”

他始终保持着微笑,客套的简单回应几句,同时手中签字笔在礼簿上行云流水地不停书写。

他知道这些人话语中带着几分恭维和玩笑。

“虎父无犬子嘛,更何况往上数两代人都是当老师的,小余那肯定也是有文化的人啊!”

余欢在忙碌中抬起头,捕捉到这些话语,跟他们打趣说:“主要还是家里的领导栽培得好!”

远远坐在席间观望的余老师,看着余欢在众目具瞻中这副游刃有余的样子,还不时跟人在搭话,整个人不禁笑盈盈的。

当然也有不少宾客认识他,围着礼桌七嘴八舌,你一言我一语地称赞着:

余欢持笔挥洒,经过一番忙碌,给桌前最后几位上礼的宾客写好礼簿,搁下笔后,暗暗长吁了一口气。

心中也涌起一股成就感。

毕竟是第一次写礼簿,并没有他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的驾轻就熟。

然而,此间事还未了,还有零零散散的宾客会来,现在是不能够离桌的。

老谭从酒店门口负手走到桌前,打趣说:“小余,你跟我侄女坐在一起还真是般配。”

闻言,余欢付之一笑。

谭溪白了老谭一眼,嘴角却挂着笑意:“大伯,你就不要开这种玩笑了啊!小余都已经有对象了。”

新郎谭志远和新娘百忙中得了几分闲暇,也围到了桌前。

他一袭正装,好奇地说:“小余,我爸昨天晚上说你一下就喊出了我的名字,知道是我结婚,才答应来写礼簿——”

谭志远比他大了五岁多,也不好讲是在学校里认识的。

做好事不留名。

更不好开口,直接说出他们之间的渊源。

说其原本年后就得突发噩耗,双双暴毙,而他其实是劳什子救命恩人吧?

在人家的大喜之日说这些,不得被关到白塔精神病院去啊?

于是。

余欢念头一转,面不改色地接过话茬:“谭哥,我在镇上读书的时候,有些同学也是你们村的。以前经常找他们玩,偶然就认识你了。那时候我还小,你对我没印象很正常。”

解释合情合理,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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