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彬嗖一下将车开了出去。&/p>
孟元译站在原地皱眉,片刻后对身旁的助理道:“跟上去。”&/p>
“啊?”助理懵逼,“老板,这、这不太好吧。”&/p>
孟元译看了他一眼。&/p>
助理闭嘴,两人坐上车,跟着了宋初一身后。&/p>
眼灵趴在宋初一耳朵边:“孟元译跟在后面的。”&/p>
宋初一揉了揉眉心,没精力去管孟元译跟在后面的原因是什么,她只希望林向森能听懂她的警告。&/p>
否则……&/p>
宋初一朋友不多,能让她放在心上的朋友更是少之又少,林云欢便是其中一个。如果林云欢在她眼皮子底下出了什么事……宋初一握紧了拳头。&/p>
晚间十点,街的车辆少了许多,在宋初一的催促下,阿彬生生的将保姆车开出了飙车的节奏,只要了半个小时,便畅通无阻的到达地金城大厦。&/p>
期间,宋初一一直在给林向森打电话,林向森关机了。给林云欢打,也关机了。&/p>
宋初一脸色越来越难看,不得不往最坏的方面打算。&/p>
下了车后,金莉道:“初一,你知道你朋友在哪吗?”&/p>
虽然宋初一没说林云欢的情况,但从宋初一的那通电话,以及她所表现出来的神色,金莉大概能猜到出了什么事。&/p>
宋初一闭着眼睛想,她从背景音都能听楚的听到关于金城大厦的广播,说明林向森所处的地方离金城大厦不会太远。&/p>
而林向森若要对林云欢做什么,肯定会选两个地方,酒店和宾馆。&/p>
她又想起中午在那间咖啡厅,林云欢点的那一桌菜,林向森的反应,以及最后付账的时候,是林云欢刷卡付的。&/p>
也就说,林向森要么是个穷鬼,出不起这个钱,要么就是个吝啬鬼,宋初一更倾向于第二种。&/p>
那么,他带着林云欢,定然会去宾馆。&/p>
想明白的宋初一猛的睁眼:“这周围有没什么宾馆?”&/p>
金莉和阿彬面面相觑,也明白事情紧急,立刻拿出手机百度,宋初一则让眼灵迅速探查。&/p>
孟元译和助理跟着下车,他本来也没打算隐瞒他的踪迹,宋初一还好,通过眼灵提前知道,金莉倒是惊讶了下,目光在宋初一和孟元译之间转了圈,没说话。&/p>
“要找什么地方吗?”孟元译将他的助理推过来,“他是土生土长的m市人,他对这儿熟。”&/p>
一瞬间,孟元译的助理感觉宋初一看他的目光,亮的让人可怕。&/p>
“金城大厦这周围的宾馆有哪些?”宋初一也不客气,直接问。&/p>
助理道:“这边是商业街,别说宾馆,就是酒店也不多。不过我还真知道这儿有家的宾馆,就在大厦的后面,叫阳光宾馆。”&/p>
宋初一立刻指挥着眼灵飞过去,整个阳光宾馆不大,只有三层,宋初一对比了下,以阳光宾馆的位置,如果是在室内开窗的话,绝对能很清楚的听到外面有广播声。&/p>
直觉告诉宋初一,就是这!&/p>
宋初一等人赶紧赶过去,而在这个过程中,宋初一已经通过眼灵将阳光宾馆的房间全都看完了,并没有发现有林云欢的身影。&/p>
宋初一皱紧眉头,待车在阳光宾馆门口停下,宋初一拉开门:“你们在车里等着吧,人多不好。”几个人冲进去,人家宾馆的人还以为抢劫呢。&/p>
而且宋初一说出这句话时,带着不容置疑,下意识的让人顺从,不敢生出反驳心理。&/p>
金莉眼睁睁看着宋初一推门进入宾馆,阿彬道:“金姐,我们真的不跟进去?”&/p>
金莉:“等着吧。”初一既然敢那样说,自然有其道理,他们只需要遵从就行了。&/p>
阿彬便不说话了。&/p>
金莉往窗外瞄了眼,发现孟元译果然跟了上来,她心想,什么时候初一和孟天王这么熟悉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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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一向前台打探入住消息,然而前台怎么可能将客人的资料随便泄露。&/p>
宋初一是想根据资料,确定林云欢和林向森是否在这里住过,眼灵没找人,有两种情况,一是两人没住在这里,二是两人住在这里,但林云欢被林向森给带走了。&/p>
然而前台不给看,宋初一皱紧眉头,尔后脸上的冰冷神色忽然一变,变得哀戚,眼圈也红了,她哽咽道:“不瞒这位姑娘,我是来捉奸的。”&/p>
捉奸二字一出,前台耸然一惊,用十分怪异的目光打量宋初一。&/p>
宋初一站在那儿,任由她打量,开始声色并茂的说她遇到的男人有多渣,她演的自然,仿佛自己真的是那个被男人狠心抛弃的原配妻,每一个表情都刻画的很细致。&/p>
果然,在她很漂亮的同情攻势下,前台成功的被勾起同情心,然后替宋初一查了林向森和林云欢的资料。&/p>
没有他俩的资料。&/p>
也就是说,那两人并没住过这家宾馆。&/p>
------题外话------&/p>
抱歉,一更这会儿才出来,左手被刀伤到,包扎后一抽一抽的痛,所以打字更慢了。&/p>
接下来我继续慢慢撸二更,估计会有点晚,么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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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208:一根汗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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