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刻,很多间铺子里,都是一片怨声哀悼。
“疼啊!”
“都要死了!”
“死人啦!”
其中,一间铺子里躺着正是张婶,她的头部在流血,是被钝器所伤,如今已经不省人事。
而此刻站在街道上的一群小混混,叼着香烟,手上染血就像是没事人似的。
当然这些并不是他们的血,而是躺在一间间商铺里,被打伤的村民的血。
“光哥!这条街铺子都已经转租给我们了!我们是不是要发财了!”一名小弟兴奋的给为首的青年续上一根烟。
被称为光哥的青年,名龚光,染着一头红色头发,耳钉、鼻环、唇钉样样不少。
他把玩着手中的手机,似乎是没听见小弟的说话,自言自语地说道:“还真是奇葩,那个老妇竟然能用这么好的手机!”
这时,小弟们也纷纷注意到了龚光手中手机。
“卧槽!华为保时捷,一万多!”
“这是哪个的?这么奢侈?用一万多手?”
龚光咧嘴笑道:“那边卖香肠的老妇,若不是一个电话是在通话中,我也没发现这部手机!”
众小弟们猛然想起,纷纷大笑起来。
“想起来了,杨队长!那个老妇跟一个保安队长求救!”
“哈哈!我也想起来了,真特么是我本世纪听见过的最好笑的笑话!”
“哈哈!有意思,笑死我了!”
“不过光哥有一说一,这个杨队长不会是那老妇家的保安吧?她家有一个保安队?”有小弟隐隐有些担忧地问道。
龚光轻笑一声,不以为然地说道:“这里店铺的租客都是农民有个屁背景?而且据我所知,这里的租客大多都是没被征迁的村子的聚集地,都是穷人!”
一名小弟眼眸一亮,说道:“或许用这个手机的老妇的是被征迁村子里面的人,这样就能解释她有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