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东仙要,蓝染其实更欣赏市丸银,虽说就忠诚度而言,东仙要肯定要比市丸银高不少的。
可作为聪明人的蓝染,其自然也喜欢聪明的人。比起刚刚毫无作为的东仙要,市丸银刚刚的行为虽然让他不高兴了,可又不得不说,其所做的措施是眼下最为正确的判断。
继续跟夜城战斗,就算将对方打败了又如何?他蓝染的目的是为了展示武力吗?显然不是。
而且就算用出手段打败了夜城,就能确保对方在输了以后,会乖乖的交出“崩玉”吗?
以夜城展现出来的实力,就算他蓝染拿出实力的认真起来,想要打败夜城也不是简简单单的事情。
一旦在他们战斗的时候,总队长已经带人赶到这里了,那么他们的情况就更加被动了。
蓝染不喜欢做无用功,即无法达到目的,而且还提前暴露了自己的手段,这对于他这个聪明人而言,显然是不理性的行为。
所以除了一开始恼怒市丸银的擅作主张,然而很快的分析完情况的话,便打算默认市丸银的做法了。
作为一名合格的二五仔狗腿子,蓝染的言下之意,他市丸银瞬间就懂了。
这不就是典型的即想当婊子,还想要要牌坊吗?
总而言之一句话,“崩玉”他蓝染想要,但是面子跟逼格也不能丢,所以这种事情只能让他市丸银来干。
然而被甩锅的市丸银,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对此表现出相当乐意效劳的看着夜城道:“撒,夜城三席,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你是准备交出崩玉呢?还是替朽木露琪亚收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