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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用笑道:“你这可不止是‘读过’啊。”
吴用心知肚明,他的道号,整本《水浒》出现次数可不超过五次,大多数读者哪怕看到了,也通常不会去记得——他们更多记的是“智多星吴用”。
阮家最小的兄弟,阮小七接了话,“军师你早说啊,早说,我天天叫你‘加亮先生’。”又看向林稚水,“好男子,弹弓玩得漂亮!有张清哥哥的风采!日后你有机会请他出来,他肯定很喜欢你。”
林稚水抛了抛弹弓,略有些得意:“我家屋头那块,从我开始摸弹弓起,就没有乌鸦敢靠近了。等我以后有了绰号……”
阮小七嘴快:“鸟见愁?”
林稚水:“不,稻草人。”
其他人哈哈大笑,阮小七拿拳头锤了锤林稚水胸口,直把少年锤得一趔趄,“不错,爽快,没有扭扭捏捏娘们儿似的谦虚——这小身板儿忒不经拍,该多吃几碗饭!”
林稚水揉了揉胸口,“您那不是拍,您那叫锤。”
林稚水走到囚车前,将一直盖着的黑布扯下,突如其来的光亮照进,惊了一车的女孩。
她们各个蓬头垢面,瑟缩在车子角落里,眉额口鼻皆有青紫,受了大罪。
都是和他一样的人。
都是和他妹妹外形一样的年纪。
林稚水张了张嘴,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看到陆县令的女儿还好好的在车里,才冲她扯出来勉强的嘴角弧度,“嗨,还记得我吗?”
小姑娘捏着手指,软软地点头,“记得,爹爹经常在家里说到的小哥哥。”
“啊?”林稚水没想到自己能听到这样的话,愣了愣,“总之,我是来救你们的,你们先睡一觉,醒来就能到家了。”
林稚水又把黑布盖回去,他不是专业人士,实在不知道解救了受害者后该怎么安抚处理。
算了,带回去交给陆县令负责吧。林稚水自暴自弃地想。
想起来那个被踢走的头颅,林稚水跑去把她拾了回来。
阮小七好奇:“你捡这玩意儿作甚?”
林稚水叹气,“叶落归根。”抬手,轻轻合上小姑娘死不瞑目的双眼。
手臂抚落,垂到身侧时,猛然握紧。
林稚水承认,自己是不甘心的,那些该死的妖族,还有该被一把火烧了的溟海城就在前面,不过几百里地的距离,但是他必须打道回府。
——除了该护送那些孩子回家外,也是他实力不济。
阮小七瞅了林稚水一眼,突然问:“溟海城,是在海边?”
林稚水点头。
阮小二——阮小七的亲哥哥,笑了:“巧了,我们兄弟仨自小在水上讨生,这水里的活计熟得很。”
林稚水:“什么?”
阮小七的手搭上他的肩膀,侧头往溟海城所在方向挑了挑眉,“大闹一场,敢不敢?”
第13章我在高兴
林稚水眼睛一亮。
可他又很快地摇了头,“不行,我要送她们回家。”
“嗐,这算什么难事。”阮小七努努嘴,示意林稚水去看“白肉脚”,“有公孙先生在,眨眼的功夫就能给你送回去。”
林稚水眨眨眼,脑海里过了一遍对方的资料——“入云龙”公孙胜,通道法,可以说,有他在直接拔高了水浒传世界的上限,本来是一群用拳脚功夫的好汉,中间居然出了个会使法术的。
林稚水当即:“敢!”少年的小尖牙磨着下唇,晕出鲜红血色,仿若野兽捕食,“我当然敢!有什么不敢的!反正我也没想过截杀乌贼妖后,能好好活着。”
妖族必然要追究,他也肯定会一人做事一人当,既然不论如何都是个死,倒不如死的轰轰烈烈!
“好!”纵然是阮小二这么个沉稳性格,也忍不住大喝:“好汉,你若是来我们梁山,该排你一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