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什么,李二郎做了什么?”
赵祯都不敢相信自己听见了什么,重新问了包拯一次,“在晏相公府上的宴席上,李二郎做了什么?”
包拯身为顺天府尹,来跟皇帝禀报这件事是本职所在,他也没有任何文过饰非的意思,“回禀皇上,李玮,贾珍,贾蓉父子,以及贾蓉的内弟秦钟四人在晏相公府上流苏阁聚众淫--秽,父子,郎婿内弟逆--伦。
“诸位相公,微臣,还有宴席上所有人都为人证,确凿无疑,属十恶不赦之大罪。”
贾珍贾蓉秦钟几个人如何判,是已经定下来的。唯一需要皇帝拿主意的,就是李玮。
李玮跟在场几个人都没有亲缘关系,他充其量就是聚众淫--乱。聚众淫--乱这个罪名,可大可小,很多时候就是打几个板子,罚一些银钱。
汉顺帝会把聚众淫--乱的人腰斩弃市,而南北朝则是无事发生。
包拯把这件事说成是十恶不赦之大罪,已经是明示了自己的态度,必须要重罚这几个人的。
“秦钟不过是十三岁的懵懂稚子,而且又是受困于长辈,无亲缘干系,当从轻处罚。”
包拯接着道,“贾珍贾蓉父子,当处绞刑。”
秦钟家世年纪身量处处受制于人,现场来看又是受伤破重,一看就是被强迫的。他们也不可能对一个十三岁的少年过于苛责。
晏殊因为府上出了这样的事,自觉颜面无关,“包大人说得在理,微臣治家不严,出了此等丑事,实在是惭愧。”
晏殊说到丑事二字,坐在上首的赵祯用视线余光扫视了下面的人一圈。
不说吕氏,平宁郡主这几个妇人,就是一向明哲保身的齐国公都赞同包拯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