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t第一百六十九章战76人
对战76人,两者阵容对比,出现在76人中锋位置的是戴勒姆波特,场均可以得到8.1分,8.3个篮板和1.9次盖帽,是费城76人重要的内线屏障。
在这点上,骑士不用太过于担心,他们有着大z,虽说,大z无法分分钟完爆戴勒姆波特,但是,将其锁死,还是可以轻易做到。
而大前锋这点,骑士出任先发的是布泽尔,76人则是托马斯,当然,这里所说的托马斯并非是以前连续三年阻挡“飞人大帝”迈克尔·乔丹称雄的托马斯,他全名叫肯尼·托马斯。
这里所说的托马斯,相较于大名鼎鼎的托马斯,还差得还远,不管是成就,还是得分之类,当然,这是和伊塞亚托马斯相比,和布泽尔相比,那就得要另说。
二年级的布泽尔和托马斯相比,实力相当,两人只能够打成平手而已。
如此看来,骑士和76人,这一场决定排名的战役,骑士还是占据了些许优势,不过,不大。
这里要说明的是,骑士应该担心的并非是内线问题,因为,76人长处并非在内线,而是外线。
在外线,费城76人,有三叉戟,阿隆·麦基、阿伦·艾弗森、格伦·罗宾逊,而在替补席上,他们还有埃里克·斯诺。
以上这几人,分开来说。
阿隆·麦基是费城人,场均出场时间31.5分钟,拿到11.6分,5次助攻和4.1个篮板,投篮命中率达到了47%,充当控球后卫的他,和球队中炙手可热的球星阿伦·艾弗森组成76人后场,这一对后场组合,放眼联盟,都是联盟前列的存在。
除了阿隆·麦基和艾弗森之外,76人还有一个名叫格伦·罗宾逊。
格伦·罗宾逊有一个十分响亮的外号,名为“大狗”。
在nba存在着这么一群人,他们的天赋令人艳羡,但是并没有好好珍惜,“大狗”就是这样的人。
“大狗”的天赋确实很高,他早在大学时代就掌握了职业球员所应该拥有的各种得分技巧,好比说,运球突破上篮,急停跳投,空切接球后迅速出手,背身要球迅速转身倚住对手投篮,三分线外远投。
刚刚进入nba的格伦已经将这些进攻武器演绎得炉火纯青,在菜鸟赛季,格伦场均贡献21.6分、6.4个篮板和2.5次助攻,他的投篮命中率高达45.1%,三分球命中率为32.1%。
即便是日后被称之为“超级得分手”的凯文·杜兰特,在菜鸟赛季也是场均贡献20.3分和4.4个篮板,投篮命中率为43.0%,杜兰特的三分命中率都没有超过30.0%。
可是“大狗”在当年最佳新秀评选中败给了格兰特·希尔和贾森·基德,后两人并列获得“最佳新秀”。事实上论个人数据和球队战绩,格兰特并不如格伦出色,但生性狂妄的格伦就是这样不受人待见,在nba各种荣誉的评选中,他总是遭到冷遇。在职业生涯的前四个赛季,他的场均得分都超过20分,但他比较懒惰,训练时从来不肯下苦功,总是仗着天赋打球。
事实证明,在nba混,仅仅是依靠天赋,是不行的。
格伦·罗宾逊随着年龄增大,身体机能也是随之下降,加上长时间酗酒,运动能力也是大不如前。
上天是眷顾格伦·罗宾逊这个一个懒惰的家伙,最为起码的是,他给了格伦·罗宾逊一个幸福回忆在密尔沃基,格伦·罗宾逊该庆幸。
不过,上天也是公平的,因为,他从来都不会眷顾懒惰之人,被雄鹿送走之后,他开始了颠沛流离的生活。
送到老鹰之后,一个赛季,他再次被送到了现在的费城7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