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t静静站在那屋门口,杨云帆一动也不动。
“真是厉害,短短几秒钟,就感染了我督脉中的无数的红细胞,幸好我培育了子母阴魂蛊,若是不然,可就麻烦了!”
一分钟之后,杨云帆终于擦了擦自己额头的冷汗,心中有些庆幸。
此时,子母阴魂蛊将杨云帆体内的迥异细胞全都吞噬了干净,不过杨云帆没有将它拿出来,而是继续让其生活在自己的体内,以经脉中的灵气喂养它。
免得什么时候,又中招了!
他抬起头来,看着那“易宝阁”的匾额,对里面的人,有了一丝怒气:“妈的,到底什么家伙,连话都没说一句,就敢对本少爷用毒?”
一想到这里,杨云帆心中就十分生气,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这还是湘潭市附近呢,在这片地上,竟然还有人敢不给他面子?当面给他难看!这脸要是不打回来,自己还能在湘潭市混吗?
不过,房间里面有厉害的毒素,他也不能带着其他人冲进去。
“金太郎,你给我出来!”
一想到这里,杨云帆拍了一下自己的灵兽袋,这里面装着他的随身携带的一只灵宠,莽牯蛤蟆,万毒不侵。
灵兽袋,跟储物袋不大相同。
储物袋的原理,是切割出一块没有时间流速的虚空裂缝,所以里面不能装活物。子母阴魂蛊也不算具体的活物,而是一种独特的阴魂性质的能量体,所以可以呆在里面。
灵兽袋的里面有时空流速,是另外一片空间,而且为了保持宠物不能饿死,还得准备足够的食物。幸好这莽牯蛤蟆,性格跟杨云帆差不多,整天就呆在他的那个窝里,除了需要食物的时候,会去撞击灵兽袋,让杨云帆知道,其余时间,几乎一动不动的睡觉。
“咕咕……”莽牯蛤蟆听到了主人的召唤,从灵兽袋里面跳了出来,一双红色的眼睛,鼓起来,眨了眨,看着杨云帆。
一开始,它还不大愿意做人家的灵宠。不过杨云帆常常喂养它好吃好喝的,渐渐的,它觉得这日子比在南疆丛林里面过得舒坦多了,也就认命了。
喂养了半年,如今的莽牯蛤蟆,个头比原来翻了一番,足有一个小西瓜大,身上更是越发的丑陋,背上的皮肤与一般蛤蟆差不多,都是密密麻麻的细孔疙瘩,而且五颜六色的,时不时流出一些粘液,更是有一种腥臭,普通人恐怕闻了就要晕过去。
“金太郎,你跟我进去。谁敢动手,你就毒死他!”
杨云帆摸出一枚五毒丸,这是用很多毒物炼制出来的丹丸,对于普通人来说,是剧毒无比的东西,但是这东西却是莽牯蛤蟆的最爱。
“咕噜!”
莽牯蛤蟆看到这五毒丸,眼睛一亮,而后刷的伸出猩红色的舌头,一下就把杨云帆手里的五毒丸卷入自己的肚子里。跟享受美味一样,还舔了舔嘴唇,舒服的眯起眼睛。
“你吃也吃了,干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