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苍北新苑坐落的地域,方圆几十里,要在这么大的区域之中寻找几个只有老鼠大小的地神机,那真是与大海捞针无异。一大清早,孙无忧便带着自己的帮手方华和沈家佳一直出门,后者还未从睡梦之中完全苏醒,一路上一直打着嗑睡。
“我说,咱们能不能停下来休息一会儿,早上连饭都没来得及吃,我都走不动了。”
率先叫苦的是三人之中唯一的女性沈家佳,倒不是说女人娇气,只是因为女性天生身体素质就要弱于男性,更何况身为大小姐的他常年养尊处忧,没受过什么苦,开口埋怨也是情理之中。不过眼下的孙无忧却并不想因为她而放慢脚步,哪怕对方一直在耳边念叨,他也当作没听见,继续一边赶路,一边寻找传说之中的灵物。
不知不觉之中,几人已经走到一片荒草丛中。这里人迹罕至,蒿草丛生,深处的草有八九尺高,人走进去立即没了踪影,万一出现意外无法呼救,就算死在里面也没人知道。方华不知觉地朝孙无忧身旁靠拢,一边观察着周围的环境,一边惴惴不安道:“这里该不会有蛇吧!我最怕那些身体滑滑的东西了。”
一听这话,另一边的沈家佳不禁嘲笑道:“蛇也是有鳞片的好吧,说起光滑,你应该更合适一些吧!”
经沈家佳这么一说,方华非但不生气,反而应和道:“你说的在理,我怎么没有想到。可我就是怕他混身光灿灿的样子,看见它们我僦恨不得把睚贩鳞片一块块扣下来。哎呀,不说了,我身上都被自己说痒了。”
三人之中,最为正常的当然就是孙无忧。曾经的野外生活,为他积攒下大量的生活经验,虽说是蛇,就算是一两丈长的大蟒拦在身前,他也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如今天光大亮,地神机不可能外出活动,而眼下他们能期望的,便是能够发现它们的活动迹象。从内门出来之前,关修哲曾经好心告诉过他,地神机出没的地方,会长成一种紫色的野花,虽然外形普通,但却能在野外一眼认出。从出来到现在,孙无忧便一直寻找这种奇特的小花,只是一直没有收获而已。
终于孙无忧也几近力竭,见身后的两人已经走不动,三人这才坐到一块空地之上,将事先准备好的干粮拿出来分享。
“啊,我们早上就吃这些啊!”方华一脸嫌弃地看着那几个已经发干发硬的馒头。相比较起来,沈家坐的反应却是出奇的镇定,他将馒头的外皮剥掉,将里面柔软的部分一点点掰成小块,接着送到孙无忧的面前。
“孙大哥,这个你吃吧!”
孙无忧见方华一脸酸相,连忙摆手拒绝道:“不用了,我自己来就行,你还是给方华吧!”
沈家佳旱嘟着嘴,满脸不悦道:“他有手有脚,我为什么要给他喂?”
方华指着孙无忧,看向沈家佳道:“他也不是没手没脚啊,你还不是照样给他?”
“哼,那不一样。人家一早准备了水和干粮,你准备了啥?什么都没准备的没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你还是乖乖啃自己的干粮吧!”
方华只得按对方所说的那样,一口咬在了干巴巴的馒头之上。
“我的牙!”
就在孙无忧大口进食,争取快点上路的时候,胸间的一阵骚动忽然引起了他的注意。低头一看,睡了一路的小黄此时终于苏醒过来,看着外面全新的世界,小黄的眼中尽是喜悦之色。
方华见那小脑袋瓜探出孙的衣襟,忍不住道:“这家伙可真是安逸啊,咱们都辛苦半天了,他才终于露面。话说,孙无忧,咱们几个出来办事,为什么要它一起带出来啊?”
孙无忧掰下手中干粮的一小块,送到小黄的嘴边。后者连嗅都不嗅,张口便将东西吞了下去。倒头来,几人之中就数方华最为矫情,连那不起眼的小黄都比他坚强得多。
“把他一个留在家里,我不放心。自从上次回到苑,他便一直守在我的身边,除了吃饭时间,基本都在屋里活动,我怕他被生生闷坏,特意将它带了出来透透气。如果发现合适的人家,我想把小黄送给他。”
“啊?你要把它送出去啊?不对,送出去也挺好,省得每天为它的吃喝拉撒担心。”
听到方华的话,沈家佳脸上的厌恶状又浓郁了一些:“你们男人都是铁石心肠,好歹养了一段时间,彼此之间都有感情了,你把它送出去,就不怕它转头又找回来吗?”
孙无忧抚摸着小黄头头的毛发,语气平静道:“我和他本就是机缘巧合之下相识的,如今我连自己都养不活,实在不想让它跟着我继续受罪。况且,他本来就生活在野外当中,理应也要在这里生长下去,否则有朝一日重回家园,失去野性它只是失败者,沦为它者的食物。为了长远考虑,我还是想让他回到外面。”
沈家佳点点头道:“孙大哥的话在理,没想到你长得略显粗犷,内心却是如此细腻,还真的有些讨女孩子喜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