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无忧与尊檠一样,双双倒在地下。两人的头发之上已经结满了白霜,常人若是如此非得冻坏不可。
“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厉害,是我小看你了。”孙无忧忽然道。
“呵呵,和你相比起来,我这点三脚猫的功夫算得了什么。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就是苍北新苑的孙无忧吧?”
此话一出,孙无忧登时来了兴致,当即坐起身来,神态惊讶道:“你怎么知道,是群……是老花镜告诉你的?”
“老花镜?是那个带着面具的怪人?呵呵,他虽然比你更加令人难以琢磨,但很不巧,并不是他。”
“啊?那你怎么会知道是我,难道你有未卜先知的能耐?”
尊檠苦笑了下,旋即从怀里拿出一个物件,孙无忧顺势看去,那竟是一块乳白色的玉佩。这东西他曾经见过,原主儿正是方柔与巫自天之子——方华。
“你居然见过方华?”
尊檠稍显得意道:“要去不归山关的,哪一个会不来这里住一晚?他来的那天,我正处在人生之中最灰暗的时候,如果不是他的出现,恐怕我也支撑不到现在。”
接下来,尊檠便将他与方华之间发生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
原来,尊檠并不是一直都这般落魄的,他曾经也有豪宅,也有令别人嫉妒的钱财。只可惜,一次错误的邂逅,让他认识了一名传奇的女子。此女就像是天上降下来的仙女一样,洁白无瑕,美貌绝伦。自那之后,尊檠便陷入到了无可救药的沉迷之中,却万万没有料到自己竟然走入了别人早已设好的圈套。
女子以家中父亲生病为由,多次向他借用银两。之后,她又说父亲病情加重,需要良药仙丹,才能痊愈。那时的尊檠早已被这面前的佳人迷得神魂颠倒,哪里会想那么多,于是他便倾尽家产,变卖地契,最终为那女子筹得了一大笔钱。在一个乌云压城的清晨,女子带着所有的钱财莫名失踪,从那之后尊檠再也寻不到她的影子,就连对方之前居住的房子也已经被转到别人的手上。
被心爱之人坑骗的尊檠几乎一蹶不振,整日他只知道借酒消愁,不知不觉之间连最后一点盘缠也被消耗殆尽。没有了住所,他只能流落街头。就在他最为无助的时候,方华出现了。
当时的方华同样也是一个伤心的人。他在孙无忧与沈家佳的面前虽未表现出来,但却将心里的苦水全部倒给了尊檠。
同是天涯沦落水,二人虽然境遇不同,但当时的状态却是出奇的相似,哥俩一见如故,险些拜了把子。因为十分投机,方华在和城之中住了几多天,其间一直都是他慷慨解囊,解决吃穿住行的花销,尊檠十分惭愧,所以对方华的感激之情也与日俱增。他不会讲什么阿谀奉承的话,所以只能继续作倾诉者,每日听着方华讲述他在苍北新苑的事。
说起苍北新苑,方华当然不会忘记了孙无忧。虽说对方是自己的情敌,但是打心底里他还是十分敬重自己这位大哥的。方华津津有味地说着二人曾经经历的种种趣事,而尊檠也越发对这位未曾谋面的“同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以在见到孙无忧第一眼的时候,他几乎就已经认出了对方,因为孙无忧长得和方华口述的一模一样。
起初,他有有些不敢相信,直到方才见识了对方的不欲身手之后,才终于可以确定,面前之人正是方华提到的孙无忧。
“那现在方华人呢?”孙无忧目光烁烁道。
“唉,大概是在三个月前,他被一伙不知来历的人给掳走了。”
“什么?方华人被人掳了?这是怎么回事?”
尊檠叹了口气,神色失意道:“那天如同往常一样,我和他吃过晚饭,一起回房间继续聊天说话。不知不觉之中,我竟睡着了。梦中,我听到方华异样的呼喊,一睁开眼睛,我便见到几个蒙面的黑衣人进到了屋子之中,将方华打昏,将人五花大绑起来。我当然不会束手旁观,却惊讶发现自己居然一点力气都使不出。直到那时我才意识到,自己莫名其妙地睡着,那是中了那些人的迷香。我虽然醒了过来,但却一点忙都邦不上。急火攻心之下,我又一次昏睡过去,待再次醒来之时,外面已经日上三竿,无论是方华还是那些黑衣人,都已不知去向。”
“哎呀呀!”
孙无忧明白方华离开苍北新苑,就是想远离自己,出去散了散心。却不想阴差阳错,被那群匪徒得了便宜,将人轻易掳走。如果对方有个三长丙短,自己又有何脸面再见方柔夫妇。而更加关键的是,就连他自己也不会原谅自己。
“从那之后,你就再也没有方华的音信了?”
见孙无忧这般激动,尊檠连忙安慰道:“你也别太过心急。方华虽被那些神秘人抓走了,但看他们的动作极为小心,似乎并不想伤害方华。所以我想,即便人被绑了去,那些歹徒也不会为难于他。还有,在我意识将有将无的时候,我好像听到了‘卦门山’三个字。或许,这和那些人的身份有些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