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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提示:普兰特简——小少爷的家族姓氏,乔治——小少爷的二哥,不久前被小少爷杀了,伊丽莎白——小少爷大哥的妻子】

我背后的伤疤是在我八岁时留下的。

我大概在四岁左右被生母送到了普兰特简家,虽然具体发生了什么我记不清了,但当时的混乱场面我还留有一些模糊的印象。

大人们闹得很不愉快,场面可笑而滑稽,我记不清我的生母拿出了什么确凿的证据,总之她几乎闹得一向以恩爱夫妻形象示人的普兰特简家几乎名声扫地,最后他们不得不偷偷留下我这个小杂种,并给了她一笔金额不小的钱封口。

就此,这个女人从众人的视线中消失了,也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我再也没见到过她。

但是我没有办法与她一起消失,实际上,他们一直把我关在本家楼顶最尽头的屋子里,好像这样就能让外面的人忘记我的存在,让更多的人相信这不过是一场由一个酒精成瘾的妓女编造出来的闹剧而已。

房间的门偶尔会打开,但更多的时候是锁着的,那是一个可怕而肮脏的囚笼,好像一张漆黑的,在等待我什么时候也会腐烂在里面的洞窟。

直到我八岁的某一天,那扇门被用力地打开,我名义上的父亲走进来,我看到他身后跟着一个同样是金发的男孩——比我大几岁,但是却强壮不少。后来我才知道他就是我的哥哥乔治。

那个男孩手里拿着一个破旧的玩偶,指着我说就是我干的,我甚至不知道他向我栽赃了什么,弄坏了他的玩偶?还是偷了什么东西?或者是冲撞了他?天地良心我根本出不去这个房间,更不认识这个金发小鬼是谁。我相信那个老头子心里也非常明白,但他永远只会惩罚我。

我那时以为他只是想找个理由把我处理掉而已。理由是什么不重要,破坏东西?偷窃?暴力?随便套上去一个就好了,他只想把我拽出来,狠狠用马鞭抽一顿这个埋在他心底四年的污点泄愤而已,残了也罢,最好死了。

我猜对什么人赋予暴力一定非常令人愉悦,因为当我已经无法在地上跪直身体最后摔倒在地时,看到了那个老头子脸上诡异的笑意。

最后那双笨重的鞋底狠狠碾过我原本就不怎么健康的腿,我甚至听到腿骨咔嚓咔嚓响了几声。这是导致我现在可笑走路姿势的直接原因之一。

我终于明白他根本就不是为了处理掉我才这么做的。

最后那扇笨重的门被重新锁紧,只剩我一人蜷缩在地板上,背后皮开肉绽泛着鲜血的铁锈臭,腿部断裂的骨头也在一跳一跳地疼。

记忆就在这里中断,不知过了多久,我再次醒来,眼前却是一个陌生而干净的天花板。

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从那个囚笼里被放了出来,发现我醒来,几个佣人把我带到浴室洗干净(那是我第一次被放进浴缸里,我还以为他们想要淹死我),我像个那个金发男孩手里那只坏掉的玩偶一样,被匆匆洗净后塞满了棉花与木屑,随意修补几下,套上有些宽大的精致衣物遮住伤疤后带去大厅。

那个名义上是我父亲的老头子就在大厅等我,他走上前示意仆人退下,带着我走到一群装在正装里的男男女女之前,用一种看了就让人恶心的神情把我介绍给他们。

——正直善良的普兰特简先生被一个妓女诬陷与她交合后生下了一个孩子,并狠心地百般虐待这个孩子,后来把这个支离破碎的小孩子扔到了普兰特简家,这个孩子虽然品行受到他母亲的影响而有一点点瑕疵,但万幸其本质仍旧纯洁,因此仁慈的普兰特简先生立刻决定,收养这个孩子。

从那时起我就非常肯定我的生母已经彻底消失了,她太过天真,这让我与她最终都坠入了地狱,无论活着的或是死了的。

我还记得那个名义上的父亲是如何拍着我的头就像爱抚一只宠物,湿黏的掌心从头顶滑到后颈,接着用力摁住我的肩膀好让我坐在椅子上供人欣赏,他在我后背上的伤口上轻轻拍了两下。我的冷汗因此冒了出来,沁进伤口里带来一阵难忍的刺痛,我却根本不敢动一下。

他看上去太瘦了,真是虚弱的可怜——打着领结的野猪爬到我的面前,它用獠牙碰了碰我。

——他被他的生母凌虐到偏体鳞伤,可怜的小家伙,在我把他捡回家时已经奄奄一息了。

他在发抖呢——戴着羽毛帽的蟒蛇缠上了我的身体,它用冰冷的信子舔过我的脸。

——他还在因为与死神擦肩而过而感到后怕,把他从死神的手中抢回来可真是不容易。

他流泪了——肥胖的秃鹫穿着紧绷绷的燕尾服,它用羽毛扫过我的眼睛。

——他在因成为普兰特简家的孩子而感动落泪。

多可怜的孩子,您真是有一颗金子似的心,他叫什么?今年多大了?——鳄鱼掏出手帕擦擦眼泪,它用尾巴抽打着我的小腿。

——他应该八岁了,他叫……

——他叫理查德,理查德.普兰特简。

——多可惜啊,他怎么就是个小男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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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老的黑色大猩猩拍着我的肩膀,它恶臭的口水顺着獠牙黏糊糊地嘀嗒出来,掉在我的膝盖上。

我坐在一群穿着正装的动物中间,像是一个被展示给动物的人,它们拥挤在我的眼前,好像想把我撕成碎片后再吃下肚,尽管我瘦弱到根本填不满它们的牙缝。

我无处可逃。

睁开双眼时,冷汗已经浸湿了被褥与单薄的睡衣,从窗口的风吹过让我打了一个寒噤——因为睡前我不想因为突然的呕吐和乔治一样死掉,夜晚的风至少能让我好一些。于是我从床上爬了起来,想走到窗前透透气。

窗外的一片漆黑中,原本透明的玻璃宛若一面镜子,我在这面漆黑的镜子中看清了自己——我睁大绿色的眼睛,低下头看着自己生出利爪的双手,过于干涩的喉咙却只能挤出一声属于某种食肉动物的嚎叫。

远处的教堂传来报时圣洁钟声,什么动物拍打着翅膀飞上了天空,还有几只落在了我的窗口又飞走,只留下几根羽毛。

它们让我终于真正地从噩梦中醒了过来,这时窗外的阳光早已在白色的窗帘上跳动,我走上前拉开窗帘看了看自己在玻璃上的倒影,然后又把窗帘拉紧。

我用力掐掐自己,在疼痛中确定自己已经真正清醒,才松了口气重新倒在床上,梦到自己变成一只狼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体验,但说实话,还是突然梦到十年前的事让我感到更加不愉快。

我换好衣服,洗漱完毕后离开酒店,好去取回我送到店铺修理的怀表,没有呕吐大概是我今早唯一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毕竟自那次抢劫银行的事件已经过了五天,时间多少能缓解一定的痛苦。

“这摔的可真是严重,先生。”维修怀表的老先生皱着眉把修好的怀表递给我,好像还沉浸在修理这个几乎报废怀表的烦恼中,“不过我还是替换了一些零件,她又几乎变得和新的一样了。”

“它是被摔成这样的吗?”我付清维修费后,拿着那块怀表仔细端详着,老先生的手艺很好,最初被某个人摔出的小小坑陷也不见了。

“怕不是从楼顶摔下来的,您最近真应该小心一点——对了,上面沾着的血我也都清理干净了。”老先生摘下眼镜,给自己点了根烟低声嘀咕着,“这几天还真是够呛啊,先生,我是说抢劫银行?这么一个文明的城市里?像我们这样的人——无意冒犯——还真是应该多注意一些,一不小心就要被那颗不长眼睛的流弹带走了。”

我几乎没有听清老先生的话:“您说,如果一个人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假如是一个块头不大又很结实的人,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的话……”

“只要他没有这块怀表小,而且也没有这块怀表结实的话。”他挥了挥手打碎了空气中飘散的烟雾,也把我可笑的幻想一起打碎了,“那他的下场会比这块表更惨,他完蛋啦,彻底变成碎片啦。”

这些话带来的画面让我在离开店铺后又在某个小巷里吐了一次,于是今早已经没有任何值得我开心的事了。

实际上,在那个流血事件事件发生之后的第二天我就去了警局打听消息,正好碰到处理乔治那个案子的警官下班,我知道他对我还有那么一点友好,于是我和他边走边聊着关于那些亡命之徒的事,我问出那天被击毙的两个人都不是墨西哥人,而那个被抓的——

“我和他打了个照面,虽然猜不出他的国籍,但他绝不是墨西哥人。”那位绅士耸耸肩,“您问这些干什么?”

“我的农场曾经雇了一个墨西哥人,挺好的小伙子,前段时间突然一声不吭地离开了,您知道的,我有点担心他会走上这种歪路。”我一脸平静地编着胡话,并继续做出一副没话找话说的样子,直到最后把话题扯到乔治家的那些照片上。

这至少能让他觉得我找他的本意是为了试探他有没有把那些照片的事说出去——其实我根本不在意,他愿意说就随便说,登到报纸的头条上我都没什么意见,反正真正重要的已经全被我毁了。

于是这次谈话在他一阵支支吾吾的解释中宣告结束(他九成五已经把这些照片的事搞的他所有的同事都知道,但是我又为什么要在意这些?)。

我只需要确定我的小牛仔没有在混战中被击毙,更没有被抓走就够了。可沾着血的怀表的确从是楼顶掉下来,那个帮派更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不见踪迹,我仍然不能感到安心,我甚至都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找起,不清楚他可能藏在什么地方。

我发现我根本不了解他。

我在第三天找遍了这个城市我认为他可能出现的所有地方,港口的狭窄的死胡同,城市边缘的黑市和暗巷,小诊所的周边还有更多我所能想到的地方,最后除了脚底磨出的水泡外没有任何收获。

第四天我骑着马在城市的周边转了一圈,范围大到连我自己都惊讶我能走那么远,我甚至去了那个被烧毁的百年老宅——现在已经彻底变成无人的废墟了,我还不幸看到了某个烧焦的老太婆尸体,她的仆人甚至没有把她好好安葬。

第五天我本打算拿回怀表后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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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农场一趟,结果在顺路去邮局取我将去的大学寄来的文件时出了一些意外,我拿到文件后和一位刚寄完信行色匆匆的男装女士撞在一起,几天没有好好吃饭休息的报应终于因此找上我,我几乎在一瞬间晕了过去。

再次睁开眼时我发现自己正坐在邮局外的椅子上,而那位穿着男装的女士正有些关切地看着我,她看上去比伊丽莎白大不了几岁,看上去却比她更为成熟强势:“我的天啊,我还以为我把你撞死了,小男孩。”

“抱歉,我这几天……身体不是很舒服,很抱歉,浪费您的时间了。”我挣扎着想站起来无果后只能摊在椅子上,我想知道自己晕过去了多久,于是下意识地拿出那块怀表。

“嘿,小男孩,那个图案有什么意义吗?”那位穿着男装的女士坐到我身边指着怀表上的家纹问道,我觉得她在试探我什么,“我有一个……呃,朋友?也有一个这个图案的怀表,这在你们这些小男孩中很流行吗?”

我如同被电到一样站起身,放在膝盖上的包裹掉在地上,发出砰地一声。

“他是墨西哥人吗?黑发?经常会梳着小辫子?”因为刚才的起身,我因此感到一阵目眩,只能用双手勉强撑住头继续问道,“他在哪?他还好吗?”

那位有些奇怪的女士沉默了一会儿,我知道她在看我,可是我实在没有力气抬起头,只能慢慢坐下来,继续解释道:“我……我算是他的……朋友?”

“呃……我可不知道他还有你这么一位可爱的小朋友。”那位女士叹了口气,然后站起身,“我大概要让你失望了,因为我们也在找他。”

“我知道您们是什么人,但我不会报警,也不会把您们的行踪告诉任何人,我发誓。”我意识模糊地抓住她外套的一角,勉强仰起头用同样模糊的视线看着她,“求您告诉我,他现在还好吗?我很……我很担心他。”

那位女士看看我,我认为她已经猜出点什么了,比如我和他的关系。她踌躇着,但最终还是坐在我身边,拍拍我抓着她衣角的手。

“我没有说谎,先生,我们也在找他,但我相信他……他们都还活着。”

“您们有两个人在混乱中被击毙,尸体就放在那个城市的警察局,另外还有一个人被抓,关在离这里很近的那个监狱里。”我没有放开手,用着只有我们两个人可以听到的声音说着,“我能用这些换一点消息吗?求您了,什么都可以。”

她沉默了很久,不知道是因为同伴的死亡与被捕,还是什么其他的的缘故,她双手相握支着脸,看着地上的尘土思考了很久。

“不管怎么说……我建议你多在邮局转转,如果他回来的话可能会在这里找能和我们汇合的消息。”那位女士再次开口时,看着我的目光稍微柔和了一点,“你真应该吃点东西,孩子,别在他回来之前你先把自己饿死了。”

她不由分说地从包里拿出一个圆面包,拆开包装后直接粗暴地塞进我嘴里,拒绝我给她钱并盯着我把它吃下去,这才放心地翻身骑上马,然后把我叫到面前低声告诉我:“塔西陀.基尔戈,我们最近一直在用这个假名收寄信件,希望能帮到你,但是如果你敢说出去就死定了,小家伙。”

“谢谢您,女士。”我也骑上马,“您接下来要去哪?我是说,如果需要我陪您走一段的话……”

“得了吧,小男孩,到时候不知道谁保护谁呢。”她猜出了我的想法,并咧开嘴笑着揉乱了我的头发,“被你带来的消息害的,接下来我不但要接着给塔西陀.基尔戈先生寄信,还要找几个人去警局把……我们的朋友‘接’回来,至于那个被抓到的傻瓜,我们等其他人回家后还要合计怎么把他‘接’回来,真是麻烦,你快点回去吧,小家伙我可不想再分出精力去关心你了。”

她大概在用自己的方式感谢我,我看着她,感觉有点羡慕:“您们都是那么潇洒的吗?”

“我们只是还不能放弃而已。”她碰了碰自己的帽子,算是对我行礼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名字?”

“拜托,我的乖宝宝,如果他回来了,我总要有个名字好给你寄封信吧?真名假名无所谓,只要你能知道我是寄给你的就行。”这位女士夸张地揉了揉眉心。

“呃……我叫理查德,理查德.普兰特简。”

“理查德?又是个国王的名字?”她笑着抓住马缰,“如果他回来我会寄封信到这个邮局,收信人我就写理查德了,抱歉不能写全名,现在的情况我们必须小心一些,后会有期,理查德先生。”

不等我道谢,她就转过头,驾着马很快消失在一片树林中。

不知是不是某一根绷紧的弦突然松下来,我回到酒店后就直接倒在床上昏了过去,等我再次彻底清醒,并能够有体力四处活动时已是五天后。

但是这段混混沌沌的时间让我多少精神起来,我很惊讶在接下来的几天我持续在各个邮局之间来回奔波,却也没有一次感到眩晕或疲惫。

我不知道这样反反复复又过了多久,我也一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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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那位女士的来信,我只知道麻木地骑在马背上不停地走,我不能直接询问有没有人来取信件,只能一次次在周围安静地寻找,甚至出现过几次幻觉让我觉得他就从我眼前走过,可追上去时发现不是认错了人就是根本什么都没有。

直到某一天的傍晚,我抱着微弱的期望推开邮局大门时,在嘈杂的声响中,我终于再一次找到那个沙哑却柔软,令我在这段时间里渴望到灵魂濒临破碎的声音。

“你好,有寄给基尔戈的信件吗?全名是塔西陀.基尔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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