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竽在寨东边的寡妇家住着,也有四五天了。
寡妇家没有别的,唯有女儿多。都是年轻的侗族女孩,年龄不一,胖瘦各异,个个活泼爱笑。她跟着苏逾白一个死断袖到处乱跑,几曾见过这样多的女伴,一时如雨滴落在海里,正是得其所哉。
虽然语言不通,单打着手势,竟也能够实现沟通,没过半日,就已经混得滚熟。每日里笑笑闹闹,做着女儿家的活计,又学了些侗语。在这里过久了安稳日子,一时间便乐不思蜀起来,将苏逾白都给忘到爪哇国去了。
再过几日,便是除夕。肇兴虽然是侗寨,却奇怪得很。留着汉人的习俗,日日祭拜天地不说,还要如寻常人家一样庆贺新年,于是早早就除尘打扫,虽然忙碌,但也热闹起来,叫小姑娘乐不可支。
这一天阿竽刚起,寡妇便叫她去族长家里拿红灯笼,再去一趟风雨桥,从廊上拿下来事先晾好的熏鹅腊肉,来做年饭准备。为了方便,又特地指了一个侗族女孩,叫石妹的,同她去。
族长家在西头,那座大黑塔底下。遥遥望着就远,石妹便先领她去了风雨桥。那桥廊的檐上挂了一溜,全是些玉米辣椒,腊肠咸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这大约是族中共享的地盘,这整个寨子里的人,若是自家场子不够,不是在这里,就是在聚堂晾晒。几个老婆子在桥廊里坐着,一边纺布,一边低哑地哼着歌。
石妹踩着墩子,刚取了自家的东西,从寨子里就走来个半大的小子,瘦精精的,一看石妹,当即吵嚷起来,非说她动了他家的熏鸡。
石妹站在上面,当即就与他理论起来。你一句我一句,两人遂吵起架来。阿竽只听明白个原委,若要跟上那骂人的调调和速速,也未免太难为她些。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在一旁站着,等着人吵完。
她百无聊赖地向下望着流水,居然见到一只白鹭,翩翩地落在那河中的一块石头上了。那畜生腿细嘴长,扭过脖子啄自己背后的羽毛,倒有几分优雅。
阿竽看着正有趣味,忽而那岸边的土路上,响起了一阵哒哒的马蹄声。白鹭受了惊,展开双翼,当即就飞走了。
她带着怒气扭头去看,一位骑手正在这桥前勒住马。目光上移,阿竽当即就顿住了。
那竟是一位公子,穿着华贵,眼眸深邃,眉毛和女人一般细细长长的,面如傅粉,长得也和女人一样漂亮。他一身宝蓝的锦袍,衬得那拎缰绳的手指像雪捏出来一般,金线绣花的貂毛斗篷垂在身后,金色雀弁别着头顶发髻,上面还镶着一块儿亮眼的蓝宝石。
他不年轻了,眼角有着细细的纹路。正因如此,周身散发着沉淀下来的气质。这是长期养尊处优却不曾荒废脑子的人身上的气质,闻起来就是一股西京里的贵族味儿。
他胯下那马也是一匹非凡的奇骏,马眼炯炯有神,通体白色,连一根杂毛也无,就好像是纯银铸出来的。
声色犬马。纸醉金迷。在莽莽青山,湍湍流水之中,这无疑是不合时宜的。却十分诱人,带回来往昔那色彩秾艳的回忆。阿竽有些着迷地望着他,他觉察到了,回她一个好看的微笑。
阿竽脸颊有些发烫地低下头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她目光下移时,扫到了那装饰华丽的腰带。
那上面有很多陌生的精致物件,香囊,串珠,玉玦,有些她甚至分辨不出来是什么,五光十色,晃人眼目。阿竽的眼睛却被一个玉佩吸引住了。
那翡石挂在他腰间最醒目的位置,雕着龟身蛇尾,青翠欲滴,眼睛上点着一滴红色。
阿竽的心咚地跳起来。
这是……和苏逾白一样的人。
她慌慌张张地扭过头去,看见自己身上那借来的蓝黑衣服时,忽然就觉得寒碜极了。心里无端烦闷起来,语气很冲地对石妹说:“我们走吧!”
石妹跳下来,手里抓着那只小动物的尸体,那小子却一把拉住了那两只鸡腿,拦住她们的去路,脸上带着炭灰,眼屎都没洗干净,嚷着:“我的熏鸡……”
想着那富贵公子正看着自己与这样的人拉拉扯扯,阿竽一半羞愧,一半恼火,叫道:“什么熏鸡!我瞧你长得就像只熏鸡!”
她用力一拔,将鸡夺在手里,小子给她一下子推开,却不依不饶的,油腻腻的五个爪子就抓住了她的胳膊,在上面留下一道黑泥印子来,龇出一嘴尖利的黄牙。阿竽猛地尖叫起来。
她想也没想,手已经伸进怀里,刷地抽出苏逾白给她留的那柄匕首来。刀锋在太阳下寒光四射,阿竽握着龙头柄,指着人,手指抖若筛糠,怒声道:“你干嘛?”
那半大小子看见真家伙出来了,在他脸上一晃一晃的,吓得鬼叫一声,已经跳到柱子后面了。阿竽胸腔里心脏砰砰跳着,看他这样怕,又是激动,又是得意,便举着匕首,向前两步,作势威逼道:“还不快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那小子大叫着,掉头就跑,没留神在地上摔了一跤,疼都来不及,就站起来,连滚带爬地逃走了。
看他那狼狈模样,阿竽高兴不已,一时连郁闷之气都散掉不少,只觉畅意,如赢了一场胜利,当即便大笑起来。
她笑声如银铃一样清脆,忽而听到身后有人低醇道:“这位姑娘。”
扭过头去,那男人已然下了马,将它系在柱子上。慢慢朝自己走过来了。
“你手上的匕首,”他说,“能否借我一观?”
阿竽的心跳得更厉害了。
她抿唇去看手上的匕首,它还是那样金灿灿的,龙眼上的宝石鲜艳亮丽,血凝一般。她忽然觉得这东西是自己身上唯一配得上这位公子,能够拿出来而不丢脸的物件。神使鬼差,未加踌躇,阿竽就递了上去。
那公子却并没有从她手上接过去,只管用目光凝神去看,指尖虚空地点着匕面的错金小字,不去碰它,仿佛怕弄脏自己的手一般。
阿竽给他当了半天的托举架,心里却很欢喜的。只觉得那公子身上有暖暖的一股龙涎香味,必然是天长日久的,才能熏出来,当他凑近下来,低头去看那小字的时候,发丝便轻轻飘起来,落在阿竽脸上,她就觉得自己的手臂也软飘飘起来了。
“好的,”那位公子说,他低着的头抬起来,“那你,就带我去见小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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