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t肖遥了然:“李京华做的,大约一半是为了贞洁声名,一半是为了她舅舅和她自己免受伤害吧。少爷笑的可是为这?”
少爷仰头望了望身子没入巷道转角的纤弱身影,心道:肖遥,这回,你看得不如我清切了——
女子的外貌,可比性命重要的多。
没了漂亮的脸,嫁不了人,或者嫁不到好人家,那可是真真要命的事,最最要命的,便是丑陋的声名,会伴随她的一生。
所以,旁人要是遇到这种事,越是漂亮的,就越会在毁容与自杀间,选择自杀。
李京华选了毁容,说明她并不在意她的丑陋声名。丑陋的声名,可比不贞洁的声名还要让女人痛苦。
一个不在乎丑陋声名的人,又怎么会刻意给民众留下贞洁声名?
并且,以李京华的身手,是可以制服得了鬼见愁的。制服了鬼见愁后,何愁那些乌合之众失了头领,不作鸟兽散?
少爷眉头紧蹙:李京华为何自毁容貌?难不成,她审美别致,非要刻意毁容?
“是我想多了吧……”少爷摇摇头:也许李京华年纪小,虽然是个练家子,但遇事慌张,情急之下,只能选择自残。
不过,这女子,倒真是个烈性的。
像她爹!无论怎么拉拢,都保持中立……跟头倔牛似的!
当人们竞相传颂李京华贞烈美名的时候,李京华正在镇子上的一所小医馆里,被叶喜胜压抑着的黑脸沉默,还有吴金凤的哭泣声,弄得满头黑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