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font-size:16px">我的哥哥说:“你疯了,莱底希。”脸上却写着相反的表情,丝毫不像觉得意外。
“不用跟我兜圈子威尔玛,”我说,“尽管目的不同,我们想做的应该是相似的。”
从他的嘴角忍不住泄出一抹笑意:“你就和母亲一样敏锐,明明没回来过几次。”我问:“她也参与其中?我是说……生前的她。”他点点头:“至于目的么,是想要‘夺回’你?当然,不是说你这个人。她是南境理智的主人,即使你是她最喜欢的孩子,她也不会像你一样,为了某一个人把南境拖下水。”
我没有反驳,心里确切抱有歉意,却并不为那个提议后悔。威尔玛说:“我其实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我猜想,她在把你交出去的一刻,大概察觉到南境的自主和自由也远去了。那时是你,然后是她必须在南境称病,再然后我们谁都不清楚。莱底希,这不是你那情人一人所为,而是依附于人可以想到的后果;假如他是明君,他的孩子也不一定是。终有一日。”
“那是母亲的想法,”我说,“你是怎么想的?”他说:“去王城是你自己的想法?但以我的性格,比起和疯子周旋、思考他的继承人会不会也是疯子,不如把这难题抛给别人;我或者我的孩子疯不疯癫,留给他们去战战兢兢,不得不说我挺喜欢这样。”
“我需要你帮我,莱底希,”他说,“有什么条件?”我心里有些感动,明明是我先要他帮的我。我们略一合计,因动静不能闹得太响,尚要多些时间。过几日离开前我对威尔玛说,我那时也觉得威尔玛是母亲最钟爱的孩子,所以谁知道呢?况且她已离世多年。
威尔玛对我摆摆手:“当她最喜欢黎丝卿好啦。”
下一年的春天,我十八岁了,给坦桑格扎了新耳洞,但没有给他换之前说好的耳环。包括这次的、以及左耳、乳头、阴茎上的装饰,全部重新找匠人做一套。小小的、造型不张扬的、更便于行动的、不易剐蹭到他的银红的饰品,那晚他袍子里穿戴的颜色。银比我的头发浅一些,这没办法,我的头发介于银与铅灰和铁之间,后两者不好做首饰;宝石的颜色倒与他的头发十分相称。他的身上不再粗暴打着我家族的印记,有的只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坦桑格没有明确地说喜欢、不喜欢,不过他说只有他戴这个不公平。没过几天我收到了同种材质和工艺的细细的颈圈和戒指,可以藏在制服的高领子和手套之下。坦桑格说要用这个把我捆起来。“反正别人不会知道。”他态度既强硬,又小心翼翼。我猜他并非不想让人知道,所以当我把细圈露在领子外面,他脸上的欣喜就连托比也为之侧目。戒指我戴在里面,因为手套时常需要摘脱,不想把它弄掉。见他高兴,我也高兴,不由自主地对他笑。
但没和坦桑格一起的时候我就会想,那个日子快到了。
威尔玛的军队不是幽灵,集结起来不可能没有动静。但等到他们快要攻下沙廷这个重要位置,王城的人才终于醒了,有一部分原因是我始终留在王城、在坦桑格的身边,看不出异样。他们认为对于人丁稀薄的塔林,公爵谋反不该把他唯一的弟弟留给敌人,我们正是利用了这点粉饰太平。谁也没料到我们会这么疯。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老桑德公爵揪着我的领子,把我往台阶下推。我趔趄了一下,还是站稳了,但颈圈的链子被扯断,被我顺势悄悄地收进口袋。桑德这个坚定的保王党人,平日是看不惯坦桑格的,但真到危机时刻,总是这样的人能为康斯达登仅存的血脉来讨说法。“莫要告诉我你对此毫不知情。”他责问道。我说:“就算我真不知情,说了你会相信?”另有一些人说,南境的公爵绝对是疯了,才会牺牲一个有人望的、能带兵打仗的血亲,给自己留下更多骂名,只为换取那个发动战争的先机。我默默地想,这是因为我不用牺牲,我们赌的是坦桑格对我的爱;如果将我作为人质想要迫使威尔玛投降,他只会加快征伐的速度;只要坦桑格在位,我暂时死不掉。我是最有用的遮掩、最无效的人质,只要他还爱着我一天,而我知道他会。
这段日子我们从头到尾都在算计坦桑格。我理所当然应该羞愧、不敢去看他的眼睛,但事实上不仅绕过公爵、直直看向他,目光还贪婪并且肆意。我得离开他很久了,所以多看一眼都是好的,直到被几名前属下架走,我一直在看他,他不发一言。在被运往诗人堡的路上,我从前的属下统一闭口不言,使我想起十四岁那个夜晚,我偷偷爬出房,想要把桂冠给他。当时面对沉默的卫兵,我好奇中夹带有一丝优越:你看,你们面对他这样畏缩,我却丝毫不怕他。而今对着选择沉默的他们,我心里唯有感激。我告诉狱卒还住去年那间。我被带到牢房,一名卫兵想要开口问点什么,被同伴拦住摇了摇头。他们用目光向我道别。
坦桑格不喜欢别人碰他用过的东西,所以这间牢房应该自那以后没别人使用。我总觉得空气里飘荡着坦桑格的气息,尽管那不可能、早该被开敞的墙壁刮进来的风打散了。我枕着并不存在的坦桑格的气味度过头几天,期间只有一名不固定的狱卒定时给我送饭,但门口显然加派了看守。第六天的狱卒留给我私铸的锁铐的钥匙,我没有立即打开,把它藏在身下的墙缝里。第七、八天毫无动静,但八、九天交接的深夜,听见牢房门被打开合上。他脚步放得很轻,这次没有多做什么,只是亲了我,手绕到我颈后动作了一会儿。他走后我睁开眼,低头往脖子处看看——一条重新制作的颈圈。这个人半夜匆匆前来,应该是就要在白天自己领兵出发了。战事已进行到这个阶段。
坦桑格离开后的第三天,送晚饭的人走后,我见到一条绳索从下方被抛了上来。我摸出钥匙打开锁铐,揉了揉肩膀,过去向下看。绳子是从正下方的牢房抛出,末端看不确切。我怀着全然的信任,将绳绑在手腕和腰上,然后跳下去,中途两手抓住悬空的边缘,往牢房这侧轻轻一荡。底下的牢房有人接应了我。那个狱卒给我另一套狱卒的衣服,背过身等我换上。我把新颈链藏在领子里,戒指藏在新手套内,而断掉的那根,就放在脱下的近卫制服上。狱卒时常两人一队,晚光又淡弱,不过更可能是战事四起时,人人都很忙碌,总之我们混了出去,飞快隐匿进树林里。我问狱卒:“约丹斯,你是怎么混进来的?”他问我:“你有什么打算,莱底希?”
“像计划的那样去找威尔玛,”我说,“你呢?雷纳要站在哪边?”“王上这边,我们宣誓过。”他说,大概想起南境和我也一定立下过誓言,而今却违背,揉揉太阳穴,“总之战场见。”“嗯,战场上见。”我说。
“我从前非常喜欢你。”约丹斯·雷纳把马绳交给我,说了这么一句。然后他忽然不好意思地挡住脸,哈哈直笑:“我在说什么,好像我现在就不喜欢你了似的;事实是我比那时候还要喜欢你,只是羞于说出口。”
“你想要答复,还是单纯的告别?”我问。“只是告别,但不那么单纯,”约丹斯放下手,“从小我就觉得你是个有主意的,做什么都对,今天还这么想。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同意牵涉其中,甚至极有可能是你提议的,但别回头,莱底希。”
他的确在和我道别。
“谢谢,但我时常做错事——可能错得彻底,”顾虑到追兵,我一边上马一边说,尽可能节约出时间,“包括这次。威尔玛有别的考虑,但我想发动战争仅仅是出于私心。”
约丹斯反驳我:“战争从来都只是出于私心。”
“许多人会死,所以不要半途而废。”他挥挥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我对他真心实意地笑笑:“我知道了。再见约丹斯。”
我在银月湖畔与南境会合,向威尔玛宣誓效忠,在爵士和学士们的帮助下接管了部分军队的指挥权。我生于战前,但由于生长环境,几乎只有对和平时代的记忆,不过就像母亲说的,我具有某种天赋。我的手段并不总是正大光明,但相比蓄意让自己人作出牺牲以少搏多,我更喜欢研究改善兵器和地形,找出我方压敌对一头的方法。于是南境愈加爱我,对面就是恨得我咬牙,也不得不承认我值得被人爱着。我胜率很高,鲜少胶着,但这是暂时的,我至今没有正面碰上坦桑格率领的军队。我的手段是他教的,从与他们交手过的人那里听来,他跟我有着相似的路数,但一旦遇到来不及改良兵器、或情报不足的时候,他是很愿意牺牲一部分人、以此将我们的人引进陷阱之中的。我也没能撞上约丹斯·雷纳。坦桑格将他派往别的战区,可能知道他打不过我,可能纯粹不乐意我们碰面。不过我因此松了口气。
我不想遇上坦桑格,心情就和七八岁到十四岁之间的时候一样。但也像那天一样,我还是忍不住去找了他,不是在战场上。他让马在溪流里喝水,周围里里外外地全是爵士和护卫。我坐在马上远远看着他,他似乎有所感应,朝这边看来,比斥候更早发现我。坦桑格掬起溪水擦把脸,我见他身边的爵士说了什么,护卫一手按上弓箭袋。他摇摇头,跨上马背,将他们落在身后。我俩一前一后骑着马,都清楚自家哪里没有部署,拣了无人的地方去。
“我又开始和别人睡觉了,”坦桑格说,“靠这个令一些人对我死心塌地。”
“嗯。”我简短回应。
他说:“你不会真他妈信吧?”“当然没有,”我说,“你应该永远不会主动回去那个时候。”他问:“你呢?几时回来?”
“战争结束的时候。”我说。他眯起眼:“你要做什么?还有效忠威尔玛·塔林是什么鬼?……我真想杀了你。”
“要杀你早就杀了,诗人堡里,”我说,“我来就想找你说这个,结束前可别死了。”他重复道:“真想杀了你!”
我们一前一后,将马骑得很慢。从一座天然桥底下穿过时,我确信没人看得见,停下等他。我们还坐在马上,上身却倾斜,勉强让嘴唇挨在了一起,等出了桥洞,还是我前他后,拉开一段距离。“南境人该怎么想,假如看到这一幕?”他遮掩不住的笑意,不知是嘲弄还是高兴,“他们所爱着的你,还跟我搞在一起,让我有种报复的快感,该死的南境人。”我故意问:“那你不是一样?跟我搞在一起只是为了报复?”他但笑不答。
“那条捆脖子的狗链,”他说,“放在那里是想要还给我?你怎么敢的?”
“给你做个念想?新的我戴着呢。”我说。坦桑格听完像是生气,又没真的生气:“我给你一条新的,你却想要靠旧物拴住我。”我对他的挑衅置若罔闻,转头冲他暧昧地笑笑:“陛下,此刻乳环还在戴吗?你一边协调军队,一边在战袍底下摩擦乳头?还有鸡巴……真难想象漫漫长夜你要怎么消遣过去。”他冷冷地说:“你既这么关心,不如今晚摸进营帐操我,反正不是头一次干这种事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我们又一起骑了一段,不急不缓的。坦桑格的弓箭手追上了我们。张开弓箭的一刹那,我握短缰绳,夹击马肚。马带着我轻捷跑开,几支箭矢落在我们身后的地上。
我向威尔玛和爵士们保证,我把调情和工作分得很开。坦桑格那边不少人看见我们,所以风言风语马上传了过来,甚至对面有人直接写信,说我把策略透露给坦桑格。
威尔玛知道我想做什么,不怎么在意,不过他罚了我一顿,以此安定军心,并且在我的建议下罚得很重。我对暗处的探子裸露鲜血淋漓的后背。他将告诉我的恋人,而这个恋人,本来以他的性情,就不会干等到战争结束,会想要在任何时候生擒我或者加速战争进程。我说过,坦桑格很聪明,并且在许多时候很能忍耐,但有时他耐性同样很差。假使他的意图是擒住我或者尽早结束战争,以此作考虑,战术会变得局限,我们更容易应对。但他也很可能猜到我们这个打算,反过来将死我们。对于坦桑格我一直在赌,赌他对我的爱,赌输了多少有点不是滋味,赌赢了心情更糟糕。坦桑格有时似乎抛弃了那些东西,这时候他聪敏狠厉,常能出奇制胜,但我多数时候是赌赢了的,并赢到了最后。
擒住坦桑格的不是我或威尔玛,而是理查·拜因。他并不恨坦桑格,甚至记得他许多好处、许多忍让,还有我之前说的话。所以他对和我们联合颇为踌躇,直到威尔玛迎娶了他的女儿、当过一段时间考尔什夫人的伊莲娜·拜因。连我也不知道威尔玛什么时候挖的墙角,不过不管是劝说考尔什侯爵和伊莲娜离婚、还是令她对他一见钟情,威尔玛都能轻松做到;那可能就是一瞬间发生的事。
我认为我的哥哥为胜利考虑,以自己的婚姻作出让步,但一见我的新嫂子便明白了,这是个精明的美女,跟理查·拜因长得一点儿不像,但同时浑身散发着很能赚钱的那种气场。如果说坦桑格是王城的具象,那么伊莲娜·塔林就像金子做成的一样,我第一次见有人这么…适应威尔玛的喜好。
威尔玛是从不会委屈自己的那种人。我真心为他高兴,同时伊莲娜和他为我们带来理查·拜因。他一直想让女儿做王后,在坦桑格那里没有实现,如今威尔玛却有可能帮他实现心愿。老理查写了封诚恳的道歉信给坦桑格,然后兴致勃勃地从东边赶来,没有驾那些金碧辉煌的马车,而是带了高头大马、粮草和穿整齐划一的制服、配雪亮兵器的煕兰军。假如坦桑格不拒绝伊莲娜·拜因或者他的其他女儿,这些都将助他一臂之力。我清楚他拒绝的原因,心情复杂,但这跟工作得分开。
理查·拜因热情地和我打招呼。“爵士,这么说你可能不高兴,但我上次见你的时候,你还留有许多分孩子的模样,而现在,瞧瞧你!我怎么就没剩个待嫁的女儿。”
这年我二十岁,没能长成古罗爵士那个样子,人们仍旧说我颀长秀丽,不过我比威尔玛还要高一点了,发育停滞得很晚。我说公爵,我还是喜欢男人,不用祸害你的女儿是我的荣幸。理查·拜因夸张地叹了口气。“我和南境的缘分,从爵士你帮我说话开始就注定了。”他很会找补,不会令人不快。煕兰的公爵擒住坦桑格时我二十二岁。一个身形相似的年轻人一直在公爵麾下假装成我,而我绕到后方截断坦桑格的援军。
据说理查对失掉冠冕的君王以礼相待。但战事快结束了,理查·拜因猝不及防因为事务要回东方,坦桑格被押送至王城展示和拘禁,威尔玛作为新的君主,当然也要尽快前往王城加冕,本来是同路的,可我们清理残党多耽搁了半月。手上事情还差一点才能完,我却哀求威尔玛:“快走,跟我去王城。”他被我的语气吓到,呆愣了下点点头,把余下的事安排给爵士,说难得见我这样。“也难得见你这样。”我表面缓和道,内心却依旧急躁,因为失去了王位、佩剑且无人照应的坦桑格很容易遭遇些什么,他在圣堂的崩溃历历在目。我信誓旦旦地要他等战争结束,却没办法及时回到他的身边。即使有些事是必要的,我还是恨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