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font-size:16px">“hellodarknessmyfriend
I’veetotalkwithyouagain
Becauseavisionsoftlycreeping
Leftitsseedswhileiwassleeping
Andthevisionthatntedinmybrain
Stillremains
Withinthesoundofsilence”
舞台上的男子侧着脸庞,微微低着头,专注地拨弄怀中抱着的吉他,轻轻地唱着这首迷离的歌谣,他穿着洁白的衬衫,袖子被挽到了手臂的位置,没有一丝褶皱,就好像他给人的感觉,冷淡的,克制的,禁欲的,但偶尔他会抬眸看向舞台下的一个方向,晕黄的灯光下,他注视那个方向的目光仿佛都带着温柔的波光,那里同样坐着一个长相漂亮气质卓然的男子。
这是韩泰锡生日这天,崔钟哲在酒吧为他唱歌,他却不知,他抱着吉他为尹泰锡唱歌的时候,在酒吧的二楼,有一个男人,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瞧,等他唱完歌后,那个男人看着他坐在韩泰锡旁边,与他言笑晏晏,发出一阵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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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钟哲是第二天发现自己的钱包丢了,钱包里并没有太多的钱,只有少少的一些现金和身份证,相片栏里夹了他们一家三口的照片,对了,那个钱包还是芯爱第一次领薪水给他买的,他揉了揉额角,回想昨夜情形,他昨夜先是给韩泰锡做了海带汤,又和他去了夜莺,下车时钱包还在的,那就是丢在夜莺了,真是,好久没有这么大意了,大约是夜莺并没有变,他到了熟悉环境的缘故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他下了班与韩泰锡吃了些饭,驱车前往夜莺,冬天日短,那时天色已黑,夜莺的招牌被笼罩在闪烁的霓虹灯中,看不真切,他将车停在路边,想起九年前为了还债在这里唱了一个月的歌,想起那时有个气质干净的少年曾在舞台下听着他的歌落泪,有一瞬的恍惚,他将车门锁好,迈入夜莺。
冬日里的酒吧人并不多,但气氛照旧十分热烈,五光十色的射灯照得人生出一股暖意,舞台之上梳着莫西干头的少年歌手唱着动感的歌曲,场间气氛十分火热,崔钟哲走到昨天喝酒的吧台,昨天那个调酒师见他来了,不等他说话,就道:“你昨天丢了一些东西,在老板办公室,你直接去老板那里拿。”
崔钟哲问了老板的名字,调酒师摇摇头,说老板姓朴,具体叫什么他也不知道,但崔钟哲知道,这个老板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老板了,他问了调酒师老板办公室的方位,方位没有变,还在原先的位置,他皱了皱眉头,此时隐隐发现,九年过去了,夜莺除了设备,布局装修竟是丝毫没变。
他抬脚走到酒吧的二楼,穿过几个包厢的走廊,这里与一楼不同,光线幽暗迷离,包厢隔音也极好,走廊的尽头就是老板办公室,他敲了敲办公室的门,里面传来一道低沉的十分磁性的嗓音,“进来。”
他打开了办公室的门,办公桌前的人抬起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