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t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作者:大叔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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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会由美味变成狗不理,难以吞得下去。以目前的条件而言,佐料又少得太,去腥的姜、葱、蒜全都没有,仅有蘑菇和盐。孙志新左右考虑了下,无意瞅到块平整的石板,灵机动之下打算做铁板,呃,石板煎鱼。因为就鱼的烹调手法来说,烤和煎、炸无疑是腥味最少的做法,很适合现在的条件。至于烤制食物,史前人类已经吃得很,像纳鲁家就对烤这个手法兴趣不大,相反很喜欢孙志新做的炸、煎、炖、焖类的做法,所以烤鱼放弃,做石板煎鱼。
先将鱼去鳞,洗净,腥味重的腮、划水鳍和鱼筋都去掉,再洗,至无血水流出。再拿回来,用盐仔细抹过,放进陶锅里,加上蘑菇片搅拌,让鱼肉透入鲜味。紧跟着又把布库掏回来的鸟蛋打了几只放进陶锅里继续拌。蛋清可以去腥,能上鱼肉在烹制过程不至少流失大量水份而失去鲜美,是烹调鱼类时很重要的添加物。
到得此时,众人都已经看出来孙志新处理鱼肉的手法很是别致,经过番处理后的鱼肉鱼腥味大减,,不仔细都闻不大出来。摆在陶碗里鱼肉呈种略微透明中又带着白里泛着粉红的色泽,看上去很是细嫩。于是大家都开始期待起来,只觉得经过孙志新的处理后,或许那鱼肉会真的很好吃。
康家里的老婆,是个五大三粗的女人,孙志新整个处理过程中她都在仔细观看,生怕错过任何个环节。自己男人在族长家吃过次饭后就念念不忘,总是说起毕达拉察阿苏的手艺有了不得,她早想学了,现在终于有了机会,哪里肯轻易放过任何个可以学习的环节?
孙志新刚才的处理方法叫腌鱼,般情况下做鱼都会经过这步简单的步骤,为的是去腥,也为了让鱼肉入味。而鱼肉肉质细嫩,这个过程不必花很长时间,十五分钟到半小时足够。
将腌好的鱼拿出来,把陶锅洗净,放上油,烧到八成滚以后把鱼下锅煎至四成熟,表面金黄,鱼尾微翘就可以。这是为了进步跑油去腥的过程,同时也为下步的板煎做好上油准备,不然以鱼肉的细嫩,很容易粘连在板子上,让肉损失不说,卖相还会四分五裂又七零八落的非常难看。有人喜欢吃被五马分尸的鱼吗?反正孙志新是不喜欢,看到这样的鱼就联想车裂类的不好东西。
鱼肉被炸过之后因为已经能闻到股和其它肉类完全不同的香味,即不是鱼腥,也不是肉香,说不出来是什么味道,就是觉得香,别的肉类散发不出这个味道来。跟以前放到锅里煮过的味道天差地别,那个味道简直没法闻,鱼腥味道被放大n倍,而这个却好闻得很,让人食指大动。虽然还有些微带鱼腥味,但已经被其它香的味道掩盖过去,光是想像就能感觉出来它会很好吃。
就在大家都以为可以吃了的时候——又见孙志新从帐蓬外拿进个谁也没有想到可以在烹调上用到的东西——整块尺见方的薄石板,架在火上,又涂上油,慢慢的把它烧热。
看到这里时康的老婆郁闷了,她上哪再找这么块石板去?得,回头自己找块合适的慢慢磨吧……
不过她由此对孙志新很是佩服,毕达阿察阿苏就是不样,那些石块石板丢在那里,谁也没想到过竟然可以拿来做吃食,偏偏他就想到了,这就足以见得他当真是与众不同。
就见那石板被涂上油后慢慢烧热,上面的油开始滋滋作响,鼓起个个的小泡。小泡又紧跟着暴开,散出股奇怪的味道,竟也很香。
难道是石头也会飘香?孙志新别至的手法让人大开眼界,众人头次觉得食物这个东西并不仅仅是好吃,就连烹制它的过程也可以是件很有趣的事,让人看起来觉得赏心悦耳。
布库张大了嘴:“吉,吉玛,它……它也是锅?”
“傻小子!”康大笑,伸手拍了下布库的脑袋,因为手劲太大拍得布库个趔趄。奥格不满的瞪他眼,把弟弟拉回来抱住怀里,解释道:“以前部族没有陶锅的时候都用石锅。不过……跟吉玛用的完全不样。没这么……嗯……平坦。”
“这么平也叫锅?”布库还是不懂,伸手抚着被康打痛的后脑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