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font-size:16px">李春什么都不是。
不是家人,不是孩子,不是我捡的一只猫或一条狗,仇恨和爱都不应该出现在我俩之间。
李春本人不能明白这件事。
而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明白。
我见了那么多人,活人,死人,李春这样的我头一次见,这孩子那么顺从那么懦弱,却又扭曲固执张牙舞爪的说李斌你错了,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是对的,错的是你,法海你不懂爱啊。
法海能把白素贞收到钵里,我没法把将近一米八的李春塞进垃圾桶,只能看着吸嗨了的李春一边哭一边笑,两只眼睛映着白炽灯映着我,亮的像要烧起来,好像面前摆了条指向罗马的通天道,他一步一磕头就能爬上去。
鱼肠炒饭好像梗在喉咙里,混成冰冷粘稠的一秤砣,咽也咽不下去,一弯腰就要吐出来。
我想找一把剪刀。
地上一滩血凝干了,混着泥土沙尘,脏得几乎看不出是血,脏得像从皮底下流出来就这样。
我没转头,伸手,那操着口东北口音的小孩儿递来把剪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我不熟悉缅甸。
尽管我来过很多趟。
熟悉是个很奇怪的概念,来的多不算熟悉,呆的久不算熟悉,缅甸的任何一条路在我看来和随便哪个地方的任何一条路都没有区别,摆在面前可以走上去也可以不走,但路的尽头和两边不会有想去的地方和想见的人。我很早就离开了我熟悉的地方,已经过去了很多年。
不过我熟悉混混。
毒贩,绑匪,飞车党,放贷的,其实都可以称为混混。
混混比李春要好懂很多,或许李春不应该读书,应该去做个混混。
我没思考已经在金三手下干了少说八年的李春现在算不算混混,我只疑惑于此时身后那个混混递过来的是剪刀而不是匕首什么的更贴身的东西,但没多问,叉开剪子低着头咔咔磨绑着李春手腕的两圈麻绳,磨完了拍拍手,撑着膝盖站起来,用和拎一麻袋砖差不多的姿势单手拎起李春,另只手抡圆了抽上去。
刘超怕李春死了。
我在和他聊了几句后得出这个结论,又在聊的后几句知道了他的名字。
原因不重要,他不想让李春死的情绪不在于主观好恶,那就只能是金三的意思。